一般来说,在金融衍生品合约中,参与方需要在即期,就标的资产未来的状态,约定相应的支付条件。因此,金融衍生品合约能够帮助交易者对冲标的资产的价值变动风险。另一方面,对冲交易者也需要有足够的投机者成为其交易对手,投机交易能够保证金融衍生品合约市场的良好流动性。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同资产通过各类金融衍生品形成复杂的联结。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杠杆特性加上过度的投机交易,可能会导致一个小的冲击被放大成一个系统性风险,进而对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巨大损失,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即是一例。
基于以上认识,我国监管层对发展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一直持审慎态度。根据交易场所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可以分为场内与场外交易两大类。前者是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比如权证、期货等;后者则是通过柜台交易,比如掉期、互换等。场内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具有较为严格的风控体系,各笔交易为标准化合约,更易为监管层监督,所以在中国被给予较大的发展空间,如我国商品期货的交易量已是全球第一。而场外交易,由于交易本身不易监管,在政策上仍处于探索与培育阶段,所以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种类较少,规模也不大。然而,这些金融创新排头兵,将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持续的活力。
投资者既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品来管理自有资产的收益与风险结构,也可利用自己对市场的独特判断,通过金融衍生品的投机交易获利。不同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往往差异巨大,交易方法也各不相同,成功使用金融衍生品要求相当高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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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投资进行了全面解读,为我们呈现出一幅另类金融投资在中国土壤下的独特生长图景。本书
具有创新性、前沿性、规范性以及应用性,对于我们理解这些新的投资品种、制定新的投资策
略均十分有益。
——海闻,教授,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