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领域涉及的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权,大都具有一次建成、长期使用的特点,客观上容易产生“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代际负担不公问题,这类问题在以往主要通过税收为城镇化建设融资的做法下尤为突出,金融机制特别是资本市场长期融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即借助长期负债能够将城镇化的未来收益提前到当前使用,将来逐渐偿还。但如果预算制度不支持资本市场的长期融资机制,则仍可能产生扭曲。比如我国目前地方财政就并不编制独立的跨年度资本预算,实际在预算制度上就奠定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基础,资本市场本应具备的财务负担代际分摊功能就得不到有效发挥。
三是融资风险外部性的有效约束。任何金融市场融资机制都会产生一定的外部性风险,长期融资由于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更是如此。城镇化融资既具有长期融资可能带来的期限错配风险,同时由于其融体主体(地方政府)的特殊性,外部性风险也更大。如果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地方政府融资风险的外部性就很容易转化为债务主体的预算软约束。经济学上解决外部性问题主要是通过必要的机制设计,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比如环境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了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使环境恶化这一外部性风险有效转化为环境主体的内部成本。财政联邦制国家实行的地方政府破产制度,同样是有效的外部性风险内部化机制,我国目前地方政府不能负债的预算法规定,主要也是基于对风险外部性的担心。未来城镇化融资机制的改革,同样需要通过健全市场机制和财税体制有效约束外部风险。
三、城镇化融资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总体看,国际上城镇化相关领域的融资有两个趋势:一是市政债、公私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融资方式逐渐成为主流,相应地,财产税等地方税以及使用者付费等项目收益,逐渐成为除一般性税收之外重要的偿债资金来源;二是在更多利用市场化融资的共同趋势下,不同国家融资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财政体制和金融体系结构。
(一)市场化融资是城镇化建设融资的主流
早期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公共品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生产上不具有竞争性,无法通过市场定价达到供求平衡,是典型的需要由政府提供的市场失灵领域。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发展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多,财政负担日益沉重且资金使用效率不足的矛盾逐渐突出;同时随着技术进步的发展,公共品消费主体的有效识别问题也得到缓解,使用者付费开始流行,社会资本逐渐进人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投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