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如果能在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中取得突破,一方面可以消除教育财政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促进教育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另一方面,教育财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也将为北京市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支撑,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财政改革积累经验。
在改革总体思路的设计上,《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年度报告2013:北京市基础教育财政管理改革研究》以提高教育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率和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导向,以改革专款体制为切入点,以“理清市与区县权责——压专项、扩一般、公式化——改进增长考核机制——构建教育财政绩效问责”为路径推进体制改革。这一思路的逻辑在于:首先改革当前体制的弊病,界定市和区县政府的权责,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梳理需要上移和下沉的财权和事权;然后通过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比例,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的方式,对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公式化分配;最后改革教育财政增长考核机制,同时建构绩效问责机制。
具体来说,北京市基础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以下四大《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年度报告2013:北京市基础教育财政管理改革研究》结合国外经验和北京市实际情况,设计“三步走”的改革路径:
第一阶段:改变现有以项目为主体的绩效抽查形式,将所有项目纳入教育财政绩效监控体系,同时,以对项目真实绩效的定性和定量评价的导向替代当前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导向。第二阶段:构建教育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第三阶段:实现教育财政领域的绩效预算。教育财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既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性问题,又在不同的地区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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