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原始货币文明的基础——人类的信用
劳动,是人类维持生存的首要行为手段。不劳动者不得食,是亘古不变的社会道德伦理。原始人类劳动的主要目的是维持生存的效用,而不是为了获得“货币”。但货币的出现,它以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体的身份,悄无声息地与一般人类劳动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联系,促进了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
人们以货币作为一般的价值形式,是因为它能够将商品的价值形式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表现在同一种“商品”上,不仅可以与自身使用价值相区别,而且能够与一切使用价值相区别,一切具体劳动现实地转化为它们共有的、可以统一衡量的一般人类劳动。但直至今天,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当商品的价值形式从简单的价值形式过渡到扩大的价值形式,再从扩大的价值形式过渡到一般的价值形式,再从一般的价值形式过渡到货币形式,商品价值形式的每一次过渡都发生了本质变化。但从一般的价值形式过渡到货币形式,却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于是人们习惯地相信,由实物货币形式过渡到信用货币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同样没有本质的变化!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误解。
在“信用创造学派”的货币学概念里,“货币-资本-财富-信用”被看作是货币价值关系的定律,却忽略了一般人类劳动(行为效用要素),并以此阐述货币效用与金融信用的基础关系。即使马克思也曾明确认为:“货币形式和一般的价值形式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是,在货币形式上,一般等价物已经固定由黄金或白银来充当。这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但历史告诉我们,货币是不能作为价格形成体系中的一种物品来看待的,物品的交换关系是以供求概念来分析的。人类社会最先确认的“物品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供求概念上是获得信任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有效的社会劳动);货币形式作为一般等价物(一般的价值形式)的前提,也必须是有效用的。如纸币与普通纸张的区别,就在于这一点。
马克思指出:“货币是在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中自发地产生的,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对于货币形式体现的“一般人类劳动的价值形式”而言,物品首先要有效用,然后才会有货币形式。货币不像其他物品一样,它不能贯穿货币和商品的流通过程,而其他物品则是在确定的生产或消费的目的之下来买卖的。货币总是停留在流通过程中,而物品和劳务则只是在流通过程中经过一下而已。严格来说,效用是信用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是一种主观意识变量。信用自效用而生,效用是信用意识基础。货币就是人类普遍信任,被用来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交换媒介的主观意识产物;货币信用则是一种人们自然“信赖而且有效”的行为意识和事物品质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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