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税收优惠
1)将试点物流企业的营业税政策扩大到全国
试点物流企业的营业税政策已经实行了较长时间,应抓紧将该政策普及到全国,由国家发改委或中国物流行业协会制定出符合物流企业的统一标准和条件,只要满足该标准的企业均能够被认定为是物流企业,均能够享受运输收入与仓储收入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政策。该政策普及后,物流企业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促进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2)对非营利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同等的优惠待遇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应做到一视同仁,对非营利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同等的优惠待遇。
(二)所得税:改革企业与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1)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突出间接和过程优惠,要有针对性。具体措施:
1)明确民办教育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
准确界定“合理回报”的政策内涵,以有利于税收优惠待遇的贯彻落实。另外,对于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与公办学校在税收待遇上的同等地位。
2)完善鼓励服务外包的优惠
我国应降低享受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对于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的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在2009-2013年内实行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之一,不再是(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而是在岸外包、近岸外包、离岸外包等服务业务收入之和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这样,从事离岸外包服务分包业务或者为跨国公司在国内的研发机构提供的在岸外包、近岸外包服务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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