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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借鉴:以次贷危机为背景:in the context of the subprime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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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225240
  • 作      者:
    伍巧芳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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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伍巧芳,女,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英国伯恩茅斯大学商学院硕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领域包括金融立法、法律翻译研究和商务英语研究等。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译著和“十一五”规划教材共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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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通过立法对本国的金融监管进行了重大改革。《经济法文库(第2辑)·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借鉴:以次贷危机为背景》依据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变迁的路径,重点研究此次金融监管改革的形成背景、立法路径、核心内容、监管效能及其对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金融危机所暴露的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弊端、对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法案的剖析、对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理念转向的内涵及其创新之处的探讨、美国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从金融效率向消费者金融保护的转变、美国金融监管体制从功能监管到全面审慎监管的转变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经济法文库(第2辑)·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借鉴:以次贷危机为背景》着重探索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完善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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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投资者根据上报给证监会的信息,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转情况,掌握公司的市值,并作出适合自己的投资决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设立的,它的职责是通过执行联邦各部证券法规范证券业及全国范围内的股票和期货交易。这部法律特别关注证券市场的欺诈行为,如第10条及第10b-5条对证券定价中的欺诈行为作了特别规定并加大了惩罚力度。这条重要的条款被编人《美国商法典》第23章78条j节(b)款。这一系列严厉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地减少了以银行为杠杆的投机行为以及证券市场的其他不法行为。
  “罗斯福新政-F的严格金融监管制度尽管不能特别满足金融产品的创新需求,却在随后的40年间使美国的经济从经济危机的阴霾中走出来后进入了相对稳定、健康的增长期。然而,70年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也得到了更广泛的拓展,由此便产生了一个银行监管的盲区,加上1973年通货膨胀开始且愈演愈烈,最终引发储贷危机,“罗斯福新政”下的严格金融监管制度受到了挑战。
  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通货膨胀推高了市场利率,甚至超过了《Q条例》所设置的利率上限。1933年颁布《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时,市场的通货膨胀率处于3%到4%之间。在这样的利率下,市场较容易接受《Q条例》所设的上限。然而,到了70年代后期,通货膨胀率上升至10%到11%,促使投资者放弃将资金存入银行,转而投向其他金融领域。于是,开发共同基金(Mutual Funds)成为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首选。由于共同基金不受银行利率的限制,银行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在“去监管化”之前,利率上升和货币市场投资基金的扩散使储蓄银行越来越难以给存款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回报率,这就是储贷危机的根源所在。随着支付给诸如货币市场基金等另类投资的利率的大幅增加(很大程度上由1973年发生的通货膨胀所推高),《Q条例》——这项对储蓄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设置上限的联邦规则——使得储贷协会(S&Ls)几乎不可能吸引到资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早在1933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就已经开始实施第一个版本的《Q条例》以调控利率。其目标正是防止围绕利息回报的恶性竞争,同时也鼓励储户基于偿付能力和安全性的声誉选择他们存入资金的机构。于是,银行家们开始游说国会放松《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对银行的诸多管制,帮助银行走出困境,继续维持其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事实上,由于共同基金及其他复杂金融工具的开发,存款与证券之间的界线早已模糊不清。因此,银行家们大声呼吁废除已经过时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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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第一章 金融危机爆发对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拷问
第一节 监管理念不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
第二节 “双重多头”监管体制存在缺陷

第二章 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法案剖析
第一节 次贷危机与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
第二节 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法案的评析

第三章 美国金融监管理念转向:从金融自由主义到政府干预下的市场调节
第一节 美国金融监管理念的历史演进
第二节 金融监管改革中理念转向的趋势
第三节 新理念下的金融衍生品监管之建议

第四章 美国金融监管首要目标之变化:从金融效率到金融消费者保护
第一节 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的目标
第二节 美国次贷危机中金融消费者保护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联
第三节 消费者金融保护的改革立法

第五章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创新:从功能监管到全面审慎监管
第一节 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架构及其历史演进
第二节 危机前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争论
第三节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新变化

第六章 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第一节 建立全面审慎金融监管体制
第二节 保持分业监管模式,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第三节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第四节 完善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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