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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政时期美国联邦政府证券监管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10128689
  • 作      者:
    王书丽著
  • 出 版 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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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书丽,女,河北威县人。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并获得史学博士学位。现为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世界史、美国史的教研。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新政时期美国联邦政府证券监管问题研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著有《政府干预与1865-1935年问的美国经济转型》(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史学月刊》、《四川大学学报》、《历史教学》、《文史哲》等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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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美国新政时期联邦证券监管问题,是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新政”证券监管是罗斯福政府加强国家对经济干预的成功之作,为此后半个多世纪美国证券监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该时期证券监管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深入探究整个美国新政时期的历史,也有助于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代美国金融领域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本书分五章对联邦政府直接介入证券业监管的渊源、新监管制度的确立、联邦证券监管的实施及其成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作者把新政时期的美国联邦证券监管问题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角度,来进行较为全面的把握,不仅明确把联邦政府从资金环节对证券市场进行间接管控纳入新政联邦证券监管的范围,而且指出新政时期联邦证券监管的目的重在建立秩序,以恢复证券市场融资功能,帮助实现整体经济的复苏和稳定。此书资料丰富,阐述全面,分析透彻,适合高等院校文科专业特别是经济、金融、历史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及对当前金融问题关注和感兴趣的所有读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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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继兰迪斯之后威廉·道格拉斯在1937年9月到1939年4月期间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他上任不久即于1937年10月表示:“在乔(指约瑟夫·肯尼迪——引者注)的领导下,罗斯福总统通过立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成果得到了巩固。在吉姆(指詹姆斯·兰迪斯——引者注)的领导下,我们知道了如何去处理各种事情。现在我们要勇往直前地将它们付诸实践。”道格拉斯主席的这一政策告白体现了道格拉斯个性张扬和言辞激烈的个人风格,但他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不务实的人。
  塞利格曼指出,道格拉斯主席与其前任肯尼迪、兰迪斯相比只是“策略的不同,而不是思想的不同”。从总体上看,在对待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角色问题上,道格拉斯比兰迪斯的观点有着更大的对抗性。他在出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一职后的首次记者招待会上便强调说,证券交易委员会将承担这样一种角色,我把它称之为“投资者顾问”,你们有经纪人顾问;你们有交易所顾问;你们有投资银行顾问;而我们则是投资者顾问。
  对纽约证券交易所,道格拉斯采取了与其前任不同的策略——分而治之。1937年秋季,证券市场衰退,证券交易委员会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对抗性增强。纽约证券交易所内部矛盾此时也加剧了。其中一派即经纪商集团主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示好,表示乐意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以实现对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就在这个时候,理查德·惠特尼挪用公款事件的曝光又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推进改革议程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在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对抗性较量中,道格拉斯主席揪住金融界的这些问题不放,辅之以分而治之——借重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集团的力量对付当权派的策略,从而获得了主动权,保证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交易所管理进程的实质性推进。这是道格拉斯任内最大的成就。
  杰罗姆·弗兰克是“新政”时期的最后一位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他承继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务实的政策思路。正是在这位博学多才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领导下,《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的实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1929年股市危机出现后,不少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开始尝到了20世纪20年代公司高层进行过度资本投机的苦果。如债务型融资结构的存在使得对优先股红利的支付成为公司难以背负的巨大负担,导致公司财务难以自立。利用这些公司提交资产项目清算计划和上市融资的机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对他们在股市繁荣时期发展起来的投机性资本结构进行纠正,压缩了公用事业控股公司高层的决策弹性空间。在弗兰克等人的积极努力下,证券交易委员会逐步把对公用事业控股公司财务问题的监管落实下去。
  为防止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在证券发行中协议承销造成的发行公司与投资银行联手对证券市场可能产生的隐患,弗兰克领导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于1941年颁布了U-50法规,它要求公用事业公司证券承销必须采取竞标方式。此外,弗兰克时期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促使公用事业控股公司进行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不俗业绩。该委员会支持了三十多个诉讼案件,从而最终促成电力行业完成了结构调整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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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章 美国证券管制在20世纪初的发展及其局限性
一、联邦政府证券管制的失败
(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诞生与防止证券投机的目标
(二)一战时期的直接管制及继续这一努力的失败
(三)真实票据学说在实践中的失败与廉价货币政策
(四)制度性缺失与客观条件的制约
二、“蓝天法”与州政府进行直接证券管制的不足
(一)“蓝天法”的缘起
(二)“蓝天法”的合宪性及修正
(三)“蓝天法”的局限性
三、纽约证券交易所和行业自我管制的局限性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及其自律管理方式
(二)行业自律机制的局限性

第二章 美国证券管制在20世纪20年代所遭遇的挑战和股市大崩溃
一、美国证券市场的巨大变化和影响
(一)美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二)行业自律机制遭遇严峻挑战
二、1929年股市崩盘与国会调查的开始
(一)1929年纽约股市崩溃与经济大萧条的不期而至
(二)金融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与胡佛总统的无奈之举
三、佩科拉调查
(一)佩科拉调查的重点对象与金融业问题所在
(二)佩科拉调查使自律失去了立足点

第三章 “新政”证券监管立法与联邦证券监管的新时代
一、《1933年银行法》与银证“防火墙”
(一)美国银行业银证混业的年代
(二)混营的弊端所在
(三)《1933年银行法》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分离
二、《1933年证券法》及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一)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
(二)《1933年证券法》制定过程中的三个议案
(三)《1933年证券法》的内容及留待解决的问题
三、《1934年证券交易法》与证券流通市场的监管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是赌场吗?
(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立法进程:迪金森议案和科恩议案
(三)《1934年证券交易法》与联邦政府对证券流通市场的监管
四、《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与投机性资本结构问题
(一)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及其问题所在
(二)国会行动与立法议案
(三)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

第四章 “新政”证券监管的具体实施与策略调整
一、证券交易委员会从合作到分而治之的策略调整
(一)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建立
(二)约瑟夫·肯尼迪时期业界“资本罢工”的化解
(三)兰迪斯、道格拉斯与弗兰克时期证券交易委员会策略的变化
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其实施机制的初步确立
(一)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相关实施机制的运作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调适
(三)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作用
三、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会计准则制定问题上的策略与失误(1934-1941年)
(一)联邦证券法赋予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法定权力
(二)证券交易委员会与会计师界对会计准则制定权力的分享
(三)证券交易委员会会计准则问题策略的成因及影响分析
四、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改组与行业自我管制的加强
(一)1937年股市低迷与康韦委员会报告的出台
(二)惠特尼挪用公款事件及纽约证券交易所改组
(三)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市场操纵行为的关注
五、从“费边主义”到公用事业部门公司组织的重构
(一)注册要求遭遇挑战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费边主义战略
(二)公司财务监管
(三)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竞标法规
(四)公司结构简化与地域整合目标的基本实现

第五章 “新政”证券监管剖析及其历史地位
一、“新政”证券监管的成功
二、“新政”证券监管的主要特点
三、“新政”证券监管的历史地位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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