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持教育类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上海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鼓励有关政府部门对教育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非政府组织积极争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乃至跨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捐助。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科学商店模式的有益经验,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为社区公众提供优质的金融理财咨询与服务,创建参与、实践、创新的学习型社区。通过大学生科学商店等模式大力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高校师生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并以其作为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骨干队伍与核心力量,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第四,强化全社会构建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机制的舆论导向,增强公众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舆论导向和指引作用,重视发挥大众传媒在营造金融消费者教育氛围中的重要作用,在继续巩固广播、电视节目、报刊栏目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份额的同时,在博客、微博、网络论坛等新兴舆论阵地上增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并以其作为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4.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的激励、监督和评价机制
第一,引入激励机制.增强各方参与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的动力。借鉴、采用大学生科学商店中项目招投标及项目过程管理制度,提高现有金融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大学生科学商店充分利用高校优质的金融教育资源,实行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项目的职业岗前培训、任中培训,并建立上岗后的业务考核和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倡导高校师生运用区、街科协和社区的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有义务通过科学商店模式以志愿服务回报所在社区的民众和金融企业。
第二,借鉴大学生科学商店“科技创新、学生创业、社会创智”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合作教育的奖励表彰制度。要构建由政府、高校、人民团体、科研团体和企业基金组成的多层次、多渠道奖励机制和体系,大力表彰那些无私奉献、具有高超教育能力、受到群众欢迎的教育专家,优秀教育活动组织者、师生志愿者,以及高校等教育机构,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激发他们参与金融消费者教育事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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