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经济的相互依赖加深、世贸组织营造着多边机制的背景下,有着不同经济哲学的不同经济体之间该如何相处?具体到国际贸易领域,世贸组织的指导哲学很大程度是对市场经济原则的信任和信仰,因而其规则在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体时会有困难,甚至在同样工业化的市场经济体中,也会有对于政府涉人经济的不同接受度。在这些不同哲学之间协调对国际贸易的规制,就好比让两台不同厂商所造的计算机要并行运作:两者的硬件配置以至运算程序有异,那如何对接?这就需要一种“界面”或称“接口机制”了。这个接口问题在世贸组织框架内的一个明显例子是有关倾销与补贴者。比如,“倾销”的界定是“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或成本的出口销售”,但问题是,在非市场经济体或日所谓的计划经济之下,有“有意义的成本和价格”么?再比如,在确定补贴时,对出口人的现金支付或许很容易辨认,但政府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政策去作用于企业的竞争环境(像便宜原材料的供应,促进教育及研发以至整体产业政策制订及实施等之类),这些算“补贴”么?而更复杂的是一些本来无意“不公平”的政策、做法,却仅仅因为经济周期的变化(景气的循环)而有不同结果产生,并容易让人引发“这不公平”的疑惑。于此应该有相关的方法和思路加以协调。这些方法和思路还需要有可落实的途径比如相关的国际性规范等;这些途径相当于提供了实务中的“接口”。
但是即使接口是必要的,是否意味着各个政府必须要采取一致的贸易政策?如果不必一致,那如何衡量这些差异政策的最终效果?此外,对发展中国家是否应有一定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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