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这些重组和变化可能引发的后果,通过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来积极解决问题和进一步完善体制。概括来说,需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构建和完善长期的住房政策体系,从住房发展目标、住房政策体系建设、住房市场立法和住房保障实施等四方面全面系统地理顺住房问题。中国长期以来把住房作为住房产业定位,以经济增长为目标,没有住房公共政策。必须澄清住房发展是以满足居民居住权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过住房权立法和社区发展立法保障这些基本权利。此外还需要理顺与住房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政策体系框架间关系,建立切实可行的住房运行体系,以法律手段明确住房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
推进社会公平,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切实保障公共住房建设。中国住房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已有城市居民的居住和可承受问题,而是新增和迁移城市人口的安居问题,单纯谈论房价收入比和居民收入水平意义并不大。同样道理,以经济适用房瞄准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也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加大公共住房建设,收入分配向中低收入者倾斜是改善住房市场困境切实有效的途径。此外推进社会公平还需要破除城市化偏向,打破行政壁垒和附着在城市户籍制度上的其他社会准人壁垒,为人员社会流动创造更方便的机会,也有助于缓解必须购房的压力。
调整产业结构,打破民营资本准入壁垒,减少国家产业政策干预。产业政策干预和国有金融系统政策性歧视限制了民营资本的生存空间,也进一步扭曲了产业结构,迫使民间资本流人房地产市场。客观上来看,在过去的十年中,房地产业确实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房地产市场也起到吸纳流动性过剩,缓解通货膨胀压力的作用。减少资金流人房地产市场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减少产业政策干预,调节产业间利润差异,拓展民间资金投资渠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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