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美国的标准拿来区分中国的城市和乡村,那么中国大部分村庄够得上城市。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一个区域的常住人口以农业以及相关产业为主就可以定义为农村,其他人口聚居区则可定义为城市。通常前一类居民点的人口总量较小,人们居住较为分散。如果没有政府的不当干预,以农业及相关产业为主的人口居住会随农业的进步更加分散。
美国农村的农业人口大约占农村人口的七分之一,其余居民或与农业产业链有关,或为“逆城市化”导致的非农业人口。中国农村目前常住人口主要为农业人口,与农业相关但不直接从事农场生产活动的人口已经开始分化,城市人口的‘‘逆城市化”转移也已经发生。笔者估计,即使中国农业高度现代化以后,中国农村的农业人口也不会下降到农村总人口的七分之一,可能的比例是三分之一左右。
以上述分析为基础,本文所指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以农业为主的居民区与其他以工商业为主的居民区之间完成居民权利的平等化重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概述了2020年之前必须要实现的六项工作目标。尽管此次会议文件没有明确勾勒城乡一体化的远景,但我们依据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这一远景目标作一个总的描述。
城乡一体化目标的提出,本意在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中国和谐发展。根据这个内涵,城乡一体化目标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建立城乡统一市场,特别是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根源。我国农产品市场发育较好,但涉及土地、劳动和资本的农村要素市场未能很好发育,相关制度建设也十分滞后。城市化质量低、农村土地纠纷、“小产权房”困局等皆与城乡要素市场不统一有关。
第二,城乡居民收入基本一致,农民收入甚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无从谈起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按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目标,如果到2020年我国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农民收入必须增长更快才能确保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第三,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基本一致,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城乡分离体制完全消除。社会保障水平会因全国居民收入不同而形成差异,但不能因为居民身份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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