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扬州市生态功能区划
以扬州市自然资源特征的生态资产效率类型分区和农业区划为基础,综合江苏省和扬州市的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战略,保育生态资产价值和扩增生态服务功能,并体现特定行政单元的完善和完整性。将扬州划分为5个复合生态区,即滨江平原复合生态区、主体城郊复合生态区(一体两翼区)、滨湖复合生态区、西部丘陵复合生态区和里下河平原复合生态区。
(1)滨江复合生态区。根据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和江苏省加快苏中沿江开发战略的要求,本区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本区的比较生态优势,即水生态资产丰盈和水生态服务功能强、环境容量大的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形成产业集聚群、新兴城镇群、港口群,建设现代化的新型滨江复合生态区,推动扬州市经济从“运河时代”走向“长江时代”。
(2)主体城郊复合生态区(一体两翼区)。本区是扬州的主体城郊区,也是建设生态城市、体现“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名城”形象的主要区域。该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本区的生态资产多样性和生态服务多样性的特点,通过城镇社区生态文化建设促进城镇发展的规模化和生态化,通过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传统产业的生态转型升级和新兴生态产业孵化与成熟,在10~20年时间内建立现代化的以生态工业、生态文化为标志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第一生态城市。
(3)滨湖复合生态区。立足于其湖泊——运河结构式的水生态系统基础,在产业上要大力推进滨湖生态农业(尤其是生态养殖业)、绿色食品深加工、湿地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在城镇建设上应以发展滨湖生态城镇为主导,充分利用本区的水生态优势,推进水乡生态文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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