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7年一项新的税务政策出台,财富税的缴纳可以通过向森林公司或林业企业投资实现。
2.投资结构(包含直接持有)
最通用的集体投资工具是森林公司,1954年创设了特别民事公司。开始,政府是为了避免森林在继承时被分割。很快,这一形式被投资者采用。它的运行简单,但有一点不便,即不得向公众集资,每家森林公司的参股人数必须少于100人,且禁止广告或上门推销。所以,它是成熟投资者的投资工具。
2001年,设立了森林储蓄公司(SEF)。立法者是希望创设一种普通的投资方式。
但因为税务机制刺激不够,这一形式没能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只有一家森林储蓄公司,它由信托银行设立。
3.保险措施投资者希望其投资得到保障,出现灾情时(如风暴、火灾)可以因为经营损失得到补偿。这些措施确实存在,但因为风暴常发,费率很高。根据森林的不同构成,费率可达赔偿金的0.3%~1.5%,树脂林比阔叶林要贵。
这一成本与森林的收益不对称,政府希望通过2010年第一季度出台的农业现代化法来改革保险机制的不足:对投资者进行临时保险补贴、设立免税的保险储蓄账户、为保险商制定特别储备金机制。
尽管还需补充措施,特别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在法国已经有许多措施鼓励投资者进入森林。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