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旅游产业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
旅游产业规划是在旅游产品规划的基础上对边境县域旅游系统中的服务设施等要素进行深层次、更广范围的规划。它主要包括旅游产业基础设施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旅游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三个方面。其中旅游产业基础设施规划主要是指对旅游交通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它包括除邮电、通信、标识与解说系统、旅游支付系统、信息系统、旅游城镇与集散中心体系、安全保障系统等方面的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主要是指我们通常所指的核心旅游产业部分即旅游接待服务业规划,如住宿、餐饮、旅行社、娱乐等服务行业的规划;旅游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主要是对旅游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提出方案,对旅游产业如何促进工商产业的结构调整进行规划,它包括旅游农业、旅游工业和旅游商贸业规划。
8.公共服务体系与保障系统规划
旅游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为满足海内外游客的公共需求,而提供的基础性、公益性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旅游交通便捷服务、旅游便民惠民服务、旅游行政服务等内容。保障系统主要包括旅游发展的组织机构建设规划、旅游法制法规建设规划、旅游人才与教育建设规划、旅游安全舰划、旅游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可持续的战略规划等方面(尹明,2000;杨芳等,2010)。
9.旅游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制定旅游环境和资源保护规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边境县域内的自然生态平衡和文化传承。根据旅游发展要求与县域旅游环境的现状,确定规划的目标及相应的指标体系,并对县域旅游环境问题进行现状评价与预测,提出今后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而提出合理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的政策与措施、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水资源污染控制方案、噪声污染的治理方案、固体废弃物的控制与处理方案、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绿化、水土保持等)、建立环境监测体系。
10.规划的实施措施与优化整合
规划实施措施与优化整合是旅游规划可操作性的最终表现。它主要包括保证旅游实施的具体措施的制定、旅游发展资金的筹措方略、旅游发展自然与社会环境影响评估、旅游规划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估、旅游发展的风险评估及其规划近期行动计划等方面。
(二)规划程序
边境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全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边境县域决定要进行旅游发展规划之后,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规划任务书,明确规划拟达到的目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规划编制合同书,组建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制订规划工作计划。
2.调查研究阶段
在调查收集旅游业方面所有相关的定量和定性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拟规划边境县域的旅游发展形式和趋势;旅游资源类型、数量、开发现状与潜力;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性旅游景区、景点的特性以及相关的旅游活动;旅游客源市场情况;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现有的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质量和特征;旅游投资政策;现有的边境旅游政策和规章制度等。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3.规划草案阶段
在满足既定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依据调查研究的成果,编制规划草案,内容包括确立边境县域旅游发展战略与旅游主题形象,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规划旅游配套设施,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及其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
4.征求意见阶段
规划草案形成后,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可以应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初步评价,根据意见建议与评价结果,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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