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动因
企业发展畜沼烟循环农业的另一个动因是社会责任(CSR)。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发展的利润观逐渐被社会责任观替代。社会责任观认为,企业在从事的经济活动中,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员工、社会和环境负责。塞迪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人的最高动机是求利,但在道德活动中,人的最高动机是行善。烟草企业遵循“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树立“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的社会公众形象,谋求企业发展与保护资源和环境相协调,促进企业与员工、社会、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畜沼烟循环农业遵循“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原则,强调生态与经济共同优化的目标与烟草公司“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社会责任观相契合。
3.制度动因
在资源约束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压力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1995年,我国颁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2002年6月,全国人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及其他9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8年8月,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同年农业部出台《循环农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这些法规界定了企业对环境的保护责任,要求环境污染者付费,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在国家制度的推动下,企业有从传统依赖资源消耗增长的方式转向循环经济的动力。
5.2.2.2企业参与的制约因素
1.利润因素
烟叶质量的提升固然能增加烟草企业的收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并非畜沼烟现代烟草循环农业系统中的所有环节均能增加收益,对于不能增加烟草公司收益的链条,烟草公司动力不高,导致畜沼烟循环农业系统的不完整。按照国家烟草局“卷炯上水平”的要求,烟叶种植过程中,应打掉不适烟叶(占烟叶总量的1/6),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烟农打掉不适烟叶需要烟草公司的补贴,以每公顷烟田补贴900元测算,秀水单元的1667hm烟田需支出补贴款150万元;由于烟叶中的寄生病菌需要120。高温才能消除,普通的腐熟技术无法达到要求,进行烟叶无害化处理的投资达250万元,这些支出减少了烟草公司的当期利润。由于我国资源税较低,自然资源价格相对低廉,现有技术条件下,沼气发电和烤炯成本高于煤炭,尽管沼气发电和烤烟有利于生态环境,但烟草公司对畜沼烟循环系统中沼气发电及烤烟环节并无热情。从烟草循环农业的实践看,一些现代烟草循环农业园区设计有沼气烤烟的环节,但多流于参观层面,并未实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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