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战略目标
在本世纪上半叶,我国将完成两个宏伟目标,这就是到建党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完成这两个宏伟目标,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非农化和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实施分阶段发展、稳步推进的长期战略。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增长,多数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在城镇落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并取得显著进展。第二阶段,2020——2030年,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完成,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实现同城同待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未落户的农民工,农民工市民化全面推进;2030年之后,继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融合,农村劳动力可自由在城镇落户并融人城镇,农民工现象终结,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
“十二五”时期和到2020年,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主要目标是:
(一)农民工转移就业持续增长
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点任务,每年平均转移农村劳动力400万~500万人,到2015年和2020年,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分别下降到31%和27%。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广覆盖,“十三五”期间实现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劳动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形成农民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努力使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适当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十二五”期末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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