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2关键职能
设计煤炭企业各项社会责任基本职能虽然都是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所不可缺少的,但由于其重要性不同,有必要区分为关键职能和非关键职能。德鲁克曾把组织结构比喻为建筑物,各项基本职能如同建筑物中的各种构件,而关键职能就好比是建筑物中承担负荷最大的那部分构件。因此任何企业都应将关键职能放在企业组织结构的中心地位。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职能中,哪项职能应成为组织的关键职能由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决定。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不同,则其关键职能不同。关键职能确定后,应成立由总经理为首的相应职能领导委员会,关键职能的部门在煤炭企业人员配备和奖金分配上应处于优先地位,并有权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其工作。
9.2.1.3职能分解
职能分解是将已确定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基本职能和关键职能逐步分解,细化为独立的、可操作的具体业务活动。将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职能进行分解,有利于各项职能得到执行和落实,并为以后的其他组织设计工作提供前提条件,如横向部门划分和重组,纵向集权和分权,规章制度中部门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各项职务的设计等。
职能分解的最终结果应使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业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不能将性质不同的业务活动混合在一起,并保持业务活动的可操作性,避免重复和脱节。
9.2.2组织设计
国有煤炭企业应建立社会责任管理组织如社会责任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社会责任各项职能的实现、为社会责任得以履行奠定组织基础。
国有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组织建立过程中,首先要保证企业最高层领导和各相关部门领导的参与。建立企业社会责任领导机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出任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领导小组组长,一名企业副总为副主任或副组长,或任命一名“社会责任总监”或“高层管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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