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泛宣传培训,公开政策程序。利用陕西财政网、陕西农村综合改革网、陕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简报和西部财会杂志等平台,大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试点工作动态,引导督促试点县区做好试点工作。举办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业务培训班,印发《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汇编》,对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和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各试点县区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简报、宣传栏、公示栏等多种载体,采取培训会、动员会、印发宣传手册、知识问答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一事一议政策、工作程序进行广泛宣传。
(4)严把政策关口,确保规范操作。全省要求在具体筹资筹劳工作中认真把握政策,严把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申报程序、征缴管理、公布公示等关口,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尊重农民意愿、民主决策;确保筹资筹劳上限控制标准,不加重农民负担;确保量力而行,不举债搞建设,切实把这项惠及老百姓的好事办好。
(5)落实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陕西省《试点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在筹资筹劳限额内按照筹资筹劳总额的1/3予以补助。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中央、省财政通过奖补的方式承担政府补助资金的2/3,市县财政共同承担1/3。市县财政要按照应承担的补助比例足额安排奖补资金。”2009年年初,省财政安排7500万元专项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此同时,积极督促市、县区落实奖补资金。为推动全省试点工作开展,中央财政预拨全省奖补试点调度资金1.3亿元,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分三次及时下拨。同时省上下拨30个试点县区工作经费90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6)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开展。2009年,陕西省综改办先后到18个县区开展调研督促活动。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督促市县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工作进度。各市、县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村组农户、查看项目实施现场等方式,普遍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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