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测房地产市场运作与查处违法销售政策
大陆近期已正式推行土地督察制度,通过建立网络化的土地控管制度,将更有利于地方推动落实国家所提出的一系列土地调控措施,然而对于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相关人员,也需要有监督其作为的有效办法,避免其收受贿赂或办事不利,而使得控管制度的功能无从发挥。此外,为了遏制炒房,更加强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全程监管,落实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实名制购房制度,严格查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同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台湾当局并未全程监测房地产市场运作,仅通过制定相关法规的方式进行规范,对于违法行为的监管效果不如大陆的直接管制方式,但若全程监测的管制措施过于严格或有疏漏,则可能过度下预市场或市场导向较不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限制外资购房政策
该政策虽然有助于抑制外资在主要城市的豪华住宅与商业大楼市场的投机活动,但目前的相关规定仍多有模糊之处,各地方政府自行订定细则,也容易造成规定不一、差别对待的情况,外资可能流向规定较宽松的城市,消弱了执行效果。至于北京市目前实施的《限制外资购房细则》,规定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一套住宅,但由于港澳台居民购买大陆住宅量占其总购买量的比例不高,处理内地资金的投机与控制短线炒作才是关键,加上可能通过人头买房,则政策效果将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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