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企业自主创新,以及资本市场对企业自主创新作用的研究,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有:
第一,企业自主创新具有原始性,但又不等同于原始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在突出原始性的同时,也注重创新成果的市场化,注重创新的经济效益。
企业自主创新具有突破性,所以不是模仿创新。自主创新是要求对已有产品或技术做实质性的改进,推出新的产品或技术,同时实现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利益。企业自主创新的标准要高于模仿创新。
第二,资本市场对于企业自主创新有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融资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在我国资本市场与企业自主创新两者的关系研究中,主要是在融资成本上有一定优势。
第三,国内外大量的研究主要落实在自主创新对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资本市场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两大方面。
研究上存在的不足有:
第一,对资本市场与企业自主创新相结合的研究,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尚处于不同侧面的研究,如单独从融资角度、风险角度或者激励角度来研究等。
第二,就单一资本市场功能视角研究与企业自主创新的关系时,也是就某一效应进行探讨,没有全面剖析。如融资功能上多以成本高低层面进行分析,而对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其他优势或作用很少涉及。
第三,研究中对微观层面——企业的具体效应探讨不够。特别是激励效应研究多集中于宏观层面,没有对企业进行细致分析。
因此,资本市场对企业自主创新作用的研究成果虽然较多,但没有完整的框架结构,而且实证分析也是局限于某一层面。建立全面架构并探讨两者的关系是有理论意义的,据此提出的政策建议也更为准确。
(二)本书研究概念的界定
本书所探讨的企业自主创新是基于企业的层面,其范畴主要集中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其外延更接近于成思危教授所指的技术创新的范畴,是指企业抓住机会,在生产技术上,产品工艺、功能上,成本控制上等一系列有关企业产品开发的过程中进行变革、优化,从而改善企业的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市场地位。企业自主创新不是简单的改进,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突破。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不作为本书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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