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科技的融合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为更好更便捷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精神生活需求,全国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尝试,紧跟科学技术发展潮流,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吸引力、传播力,有效提升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高新技术已成为提升文化影响力、表现力、传播力的重要手段。文化与科技融合与创新作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新引擎,对于提升公共文化创新能力、催生新兴公共文化业态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但是,我国“科技+文化”的融合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从国际发展趋势及战略需求来看,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科技创新融合仍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机制,开发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
(六)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入
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我国将很多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倾斜至“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却由于缺乏监管及经营不善,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虽然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管理权力很大,但其实管理能力很弱,社会监督更是处于缺位的状况。目前,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与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陷入两难境地:政府需要非政府组织能够承接起部分转移的政府职能,有效地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与此同时,政府就必须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政府管制放松了,某些非政府组织违规操作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增多了,政府又不得不因此再次加强管制,如果强化管制不当,又会造成抑制组织发展的局面。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应用滞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国是世界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文化遗存十分丰富,采取有效措施对文化、非物质文化遗存进行保护并加以传承追在眉睫。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度不高,还没有较好地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与对象间良性互动。例如,部分群众情愿把时间花在牌桌上,却不愿意参加高雅文艺活动;部分文化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公共文化产品在数量、品种方面的丰富程度;部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程度很低,造成相当数量的场地闲置和浪费。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