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振东,蒙古族,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党史党建重点学科带头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大连理工大学及中国刑警学院客座教授。历任喀左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朝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共朝阳市委专职副书记等职。先后当选为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工作30多年来,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有40多篇在省内外评比中获奖。特别是到辽宁社科院工作后,撰写的多篇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核心期刊发表,其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澄清的几个认识问题》《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等文章获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表扬。此外,《构建和谐辽宁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论纲》和《论党的建设与科学发展》等多部著作在相关评比中获奖。
曹晓峰,黑龙江省肇东市人,哲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社会学会副会长,辽宁省哲学学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评审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主要研究成果有:《改革开放20年的理论与实践·辽宁卷》《在变革中崛起——辽宁改革发展实践的理性思考》《历史性巨变——解读辽宁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实践》《中国百县市经济社会追踪调查·营口卷》《中国百县市经济社会追踪调查·海城卷》《中国百县市经济社会追踪调查·抚顺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报告》,每年的《辽宁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沈阳市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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