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调查户数和选户方法。
国家调查样本量为25000户。国家重点调查城市、县城的样本量由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在全国范围内按城市人口比例分配确定。
各调查市、县采取二相抽样和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取调查户。第一相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选调查街道;第二阶段抽选调查居委会;第三阶段抽选调查户。中小城市和县城采用两阶段抽样,直接抽选调查居委会,再从中抽选调查户。对选出的大样本或一相样本开展调查,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一个小样本也称二相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工作。
调查户的抽选土作应严格按照随机原则在城(镇)区居民委员会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住户中进行。对抽中家庭,调查员应做好开户工作,使调查户积极配合住户调查工作,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全家调离本市等)不轻易换户,对经反复做工作仍拒绝接受调查的户,可找条件相同的家庭代替。换户情况应报省队备案。
各调查市、县自增调查户并准备参加全国汇总,则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抽选样本,并有相应的调查人员和调查经费保障。
7.样本轮换。
为了增强样本代表性,减轻调查户长期记账的负担,、必须实现样本轮换。一个样本调查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调查城市中的经常性调查户要求每年轮换1/3,也就是每年有1/3的调查户要退出调查,再从一个样本中抽选1/3的新调查户替代之。三年之内,所有调查户要被轮换掉。调查县的经常性调查户要求在每三年一次的大样本调查年度的下一年,至少轮换2/3或者一次全部轮换。
8.数据采集方式。
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城市居民家庭就业情况、城市居民家庭现金收支、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城市居民家庭非现金(实物及服务)收入等内容采用日记账方法搜集;城市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年初一次性填报,以后每季更新一次;城市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年初一次性填报;城市居民家庭食品细项消费情况每三年采用日记账方法搜集一次,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收入和社会保障支出内容按家庭成员分别记账,消费支出以家庭为单位记账。对于文化水平有限或记账有困难的老、弱、病、残单身户,全部收支账可由调查员代记。
调查户月记账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9.质量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平均家庭人口三个指标的年度资料要求计算方差,定期检验抽样调查误差;采用对比方法,分析抽样调查数据与全面统计资料的差异程度,系统评估调查结果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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