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居民收入一差距“阶梯型变异”的原因。
下面,本书依次对上述三个阶段的历史背景进行简单的介绍,同时对导致“阶梯型变异”的原因加以分析。
第一阶段,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基本上维持在较低水平,并没有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引起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本书认为这是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性所致。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推行的“包产到户”是一种涉及几乎全体农村居民的普遍性政策,或者说是一种普惠政策,虽然农村居民整体的收入水平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单从收入差距来说,由于这一政策的实施比较公平,所有的农村居民都得到了几乎均等的利益,所以收入差距只有小幅上浮,本书认为这也是比较合理的。
在节点1的位置,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突然出现了大幅上升,在第二阶段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攀升,这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本书认为,这或许与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有关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发展研究所产业和企业研究室1986年所写的一篇经济研究报告指出:1979—1985年,我国农村非农产业总收入和总就业分别增长3.44倍和0.92倍,年均增速分别为28.21%和11.54%,而这个速度要“远高于同期农业收入和就业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非农产业的发展对农村居民的货币收人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原来作为农民货币收入增加的主要动因——出售农产品特别是出售粮食和棉花得到的现金收入,增长势头减缓了”,农民人均新增的现金收入中,“有58.6%来自非农产业”。因为非农产业获得的收入超过农业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更重要来源,而非农产业的就业机会对所有农村居民来说并不是普惠的,因此农村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众所周知,农村非农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得到了蓬勃发展,其代表形式——乡镇企业更是撑起了我国国民经济的一片天空,这些因素都促使着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愈来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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