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取得的显著的成绩,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并逐步完善,参保覆盖范围快速扩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总量迅速增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均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发展完善起来的,受历史、自然、环境、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相关制度衔接不够,分散、交叉等缺陷逐渐显露,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
(一)制度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制度设计之初,我国采取按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分地区实施的办法,推动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快速建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关制度衔接不够,分散或交叉等缺陷逐渐显露,部分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执行的政策也有差异,从而造成重复参保和转移接续困难问题。因此,需尽快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不同险种间、基本医疗保险不同险种间的衔接办法,提高制度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切实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二)社保基金的长期发展应引起重视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金保值增值迫在眉睫。随着社保基金规模的快速扩大,特别是在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高位,基金减值严重,基金投资收益制度缺位,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很大。二是历史债务越来越重。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过程中,由社会统筹向统账结合模式转换过程中产生的转轨成本逐年增加,历史债务越来越沉重,空账规模逐年加大,沉重的历史债务使费率在一定时期内维持较高的水平,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给制度带来的冲击亦将使基金支付压力非常沉重。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的顶层设计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协同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财税体制、收入分配、户籍管理、医疗体制和事业单位等领域的改革;以消除参保对象户籍界限、城乡界限、单位性质界限为重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覆盖全民、科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缩小不同群体的保障水平差距,推动社会保障实现人群全覆盖,使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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