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本有机构成理论
马克恩在论述剩余价值的生产时,提出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概念,并构建了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马克思以棉纱的生产为例,对劳动过程中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所起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不变资本。相反,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
对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关系的考察,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构成要从双重的意义上来理解。从价值方面来看,资本的构成是由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或者说,分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即工资总额的比率来决定的。从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物质方面来看,每一个资本都分为生产资料和活的劳动力;这种构成是由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和为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而必需的劳动量之间的比率来决定的。我把前一种构成叫做资本的价值构成,把后一种构成叫做资本的技术构成。二者之间有密切的相互关系。为了表达这种关系,我把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
马克思在考察资本的流动过程时用实例说明了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是如何使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配置均衡化的,马克思指出:“假定劳动力的曰价值:3马克,即5小时劳动的产物,那末,这个金额就会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契约上,表现为比方说10小时劳动的价格或工资。如果这种契约是和50个工人订的,那末,他们在一日中一共要对买者提供500个劳动小时,其中二分之一。即250个劳动小时:25个10小时的工作曰,完全是由剩余劳动构成的。要购买的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的利用。”“换句话说,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足以吸收劳动量,足以通过这个劳动量转化为产品。如果没有充分的生产资料,买者所支配的超额劳动就不能得到利用;他对于这种超额劳动的支配权就没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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