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深化我国引资政策改革
我国政府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采取了优惠措施和限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发展,对外商直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和投资的自由化已成为各国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政策结构,实行既不限制也不给予优惠待遇的中性外资政策成为我国的现实需要。
首先,根据前文的分析可知,外商直接投资更注重于东道国的投资环境而非单纯的税收等政策激励。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在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下,逐步减少税收、财政激励,不会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造成严重影响。同样,增加优惠措施、加强优惠程度也不会带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大幅增长,反而会减少我国财政收入并造成严重的区域恶性竞争、市场扭曲和内外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更何况优惠政策本来就是一种引资成本,而且由于政策操作的复杂性和随意性的增加,降低了政策本身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不一定会对吸引外商投资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在进行政策激励时,应当激励那些创造溢出的潜力的活动,尤其是教育、培训和研发活动,重点激励那些可能影响投资存量的活动,而不是仅仅针对新的投资流人给予激励。在制定引资战略时,应该更加注重运用规制政策,改善投资环境,为跨国公司提供更稳定、透明、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
其次,取消对外资的限制不仅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贸易谈判的不断进行和经济自由化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限制政策将受到约束,越来越多的投资领域将被开放。这样,我国几乎不可能长期保留投资限制政策。根据我国以往的经验,在进行外资限制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也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反限制活动,使得外资的限制政策因为外资的有效规避而失去作用,其中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来逃避外汇管制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由此可知,增加控制和减少优惠的措施逐年减少,自由化或旨在加强市场功能和增加优惠的措施不断增加,已成为各国改革外资政策的主要方向。对于我国来说,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如何运用规则竞争成为未来外资政策的主题,如何既遵守游戏规则,又维护国家利益,需要在激励政策和规制政策中寻求一个结合点。
就完善外资政策而言,我国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加强提高外资政策法规透明度及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原则建设
透明度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框架的主要原则,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国尽可能地明确和公开各自的贸易政策、法规、措施和程序等。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既促进外资企业积极引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经营方面的成功做法,从而大大增强体制转轨的激励、推进和示范效应,又为内资企业的转制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条件,促进市场经营机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全面建设与正常运转。此外,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所有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创造公平而良好的竞争环境,显然会增加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吸引力。
二、建立修改现有外资政策的短期和长期计划
虽然现有的激励政策对我国吸引外资作用不大,但在极短的时问内取消所有的优惠政策,也会引起较大的经济波动。首先,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引资竞争仍然存在,在各国继续保留了开放和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取消所有的优惠政策无疑使我国处于竞争的被动状况。其次,对于那些成立不久的政策导向型的外商投资企业,突然取消各种优惠,会使这些企业陷入财政危机,影响其经济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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