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代中国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优化的原则
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优化的效果如何,能否达到互补、互促、共进和协调、均衡的优化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遵循的原则是否科学。笔者认为优化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的关系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协调发展的效率原则
效率是经济学的第一价值。优化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的效率原则,就是要提高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的决策、生产、流通、配置的效率,使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各在其位、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相互促进,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产出,共同拉动社会经济总量增长与质量提高。
在优化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过程中,协调发展的效率原则主要有三方面要求。
第一,要求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必须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范围合理、分工科学。现阶段,我国在某些公共物品供给上,公共经济主体不明确,产权模糊,造成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有利益则你争我抢,没利益则避而躲之,严重损害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民间经济领域的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主体虚位、产权模糊的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改革提高效率。依据我国国情,尊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工规律,考虑中国社会经济现有承受能力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合理界定公共经济和民间经济的范围,使二者既分工又合作,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效率的重要途径。
第二,要协调政府调控机制与市场机制,使二者在各自的领域内合理、充分地发挥作用又协调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政府调控机制的效率就必须克服官僚主义、信息局限性、决策时滞性、实施有限性以及政府干预的失效。提高市场机制的效率则需要克服产权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竞争失效以及其他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当代经济学界多数经济学家都认识到,市场机制应与政府调控相互结合,让民间经济目标与公共经济目标相结合、个人经济决策与政府经济决策相结合、政府与企业分工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上有利于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效率的同时提高。
第三,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经济体制是提高我国现阶段公共经济、民间经济效率的最为急迫的任务之一。该问题已在第四章的“当代中国公共经济、民间经济及其关系问题的成因”一节中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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