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选择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在理论上一直有多重目标与单一目标之争,这是由于这五大目标之间本身存在着矛盾。除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之间以及国际收支平衡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外,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与币值稳定之间经常会出现冲突,致使中央银行在多重目标之间往往顾此失彼。
政策目标之间的内在冲突严重削弱了货币政策效应,许多沉痛的教训,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滞胀”的历史终于使人们认识到,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在这五大目标中,中央银行只能选择稳定通货作为其政策目标。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货币政策目标相继完成了从“多目标”到“单目标”的转变,即以稳定物价作为货币政策目标的基本取向(黄达,1999)。
1993年以前,中国货币政策目标是双重的,即“稳定货币,发展经济”。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进一步提出“货币政策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以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自此,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而努力。
2.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
中介目标是货币政策作用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中间环节,对它们的选择是否正确以及选定后能否达到预期调节效果,关系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能否实现。从理论上分析,能够作为中介目标的金融指标必须满足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三个基本要求,可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迅速获得该指标准确的资料数据,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可控性是指该指标能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接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并按政策设定的方向和力度发生变化;相关性是指该指标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控制住该指标就能基本实现政策目标。根据这三个基本要求,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把货币供应量、利率、准备金以及基础货币作为中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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