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济危难人群,满足多层次民众需求。在公共需求快速扩展时期,民间慈善组织贴近基层的特征决定了他们能及时为困难群体提供多层次需求。义工协会运行至今开发了常规项目:“牵手夕阳红、温暖老人心”、“拒绝远光、文明行车”、“情系边民、募集冬衣”、“弯腰一秒、拾起文明”、“弄潮儿成长计划”、“云南保山海宁义工支边基”、“爱心教室”等,特殊项目指利用遍布海宁市义工网络,对需要帮助人群施以物质帮助的临时项目,如为白血病患者捐款、为汶川地震捐款捐物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困难人群满足了多层次需求,从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到较高层次就学、心灵安慰的精神需求。
2.促进社会交往融合。由前文公民社会理论可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通过志愿活动而显得融洽,义工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彰显这一功能。义工协会的这一功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实现:第一,协会活动着眼点在于提高义工自身素质。义工自身素质不仅表现在因为义工提供志愿服务而产生的心理满足感,还包括因从各种培训所得到的能力与思想境界的提升。义工协会的活动追求的是影响人心作用,让身处物质世界的人找到心灵寄托,他们提出“我愿意,我付出,我成长,我快乐”口号,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志愿服务对子服务供给者形成的正面作用,协会甚至提出“三不”原则,即“不影响工作、不影响家庭、不影响个人身体健康”,他们认为只有让自己生活更好才能帮助更多的人。许多参加志愿服务的义工因此改变了原本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恰当的价值观,积极投身公益活动。第二,对接受帮助的群体来说,义工提供的服务不仅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还传达了平等、无私奉献的精神。义工为身处困境的群体提供物质的、精神的帮助,除了常规的助学、敬老、支边活动外,义工协会为一些突发的、陷于困境的群体提供帮助,所有的服务对象不分年龄、户籍、性别,只要有困难,义工就提供帮助。第三,志愿服务行为的思想传播功能。随着义工活动的持续展开,很多人由最初的不理解、看戏的心态转变为对义工的尊重、注意自身言行,这就是志愿服务的力量,即志愿服务能产生正外部性,感化周围群体的心灵。志愿服务的提供提升了以上三个主体思想素质,形成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关系网络,最终形成规范和激励了公众行为,①对于整个社会系统来说,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使社会不因政治地位、经济条件、地域差异而处于融洽状态。3.对制度的弥补作用。义工组织的活动体现了对政府政策的弥补,他们的服务对象是政府政策无法覆盖到的群体或是一些边缘群体,给予这些群体精神的关怀和物质的帮助,典型的项目如“关爱特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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