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亮高考答卷
每年高考,总有一些考生觉得自己的分数与估计的相差太远,要求复查分数。然而,几乎所有省市自治区的高考主办部门的态度都相当一致且非常强硬,即只能查分,不能查卷。所谓“查分”,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说法,就是“仅限于试卷中大、小题目的分数有没有漏判、漏登、错登、错加和计算机在处理分数时有无错录等项目”。关于这样做的理由,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一是怕考生和家长纠缠于判分标准;二是援引我国的保密规定,说高考答卷也是国家机密,且永远也不能解密。
高考主办部门的这种解释显然是没有道理的。首先,他们没有指出,他们援引的是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我们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全文,也没有一条涉及高考答卷。即使这一较抽象的法律可以作具体解释,释法者也不应是高考主办部门,而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至于说怕考生和家长纠缠,更是没有道理。如果考生和家长的质疑能够让高考主办部门警醒,邀请中立专家对存疑的试题进行重审,只能积累更多评判分数的经验,以改进以后的高考判分工作,还能让考生和家长以至全社会都更坚信,高考是公正的。
反过来,高考主办部门多年来坚持的这一错误做法,排除了全社会对他们的监督。北京的高考主办部门宣称,高考分数复查多年来一直没有查出来有过错的。这并不能说明高考分数实际上没有错,而只能让人怀疑,正是因为这种高考主办部门自我规定的复查规则,错误才没有被发现。这是因为,高考主办部门的人与其他部门的人一样,都是凡人,都有掩盖自己错误的倾向。实际上,只查分不查卷的规则,把从原始答卷、扫描版与分数登录之间的环节排除在监督的视野之外,自然会产生巨大漏洞。只要分数复查不对评分判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覆盖,只要高考主办部门将考生和家长排除在实际复查的程序之外,只要复查不是由中立的第三方来执行,所谓“从不出错”的说法就令人生疑。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拒绝当事人或社会监督的做法,反而真的会使高考主办部门出现严重问题。这是因为,高考主办部门不是真空,其工作人员也非超凡入圣。在缺少监督的环境下,他们就更有可能利用手中之公权力,以牟其私。像其他资源一样,高考分数也是一种资源,它决定着考生能够上什么样的大学;高考分数形成的结构也是一种公共资源,真实的结构代表了社会公正,而不真实的或被篡改的分数结构则损害了社会公正。如同有些官员可以贪污公共资金一样,一些高考主办部门官员也可以“贪污分数”;如同有些官员可以收受贿赂、出卖公共资源或公共特许权一样,一些高考主办部门官员也可以出卖“分数资源”。也许这种拒绝监督做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高考工作人员,但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因为在没有监督的环境下,一般人很难约束自己,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是非常严重的犯罪。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可能性越来越高。尽管高考主办部门官员们不让考生和家长查卷,似乎杜绝了人们了解真实情况的途径,以致没有证据去质疑高考主办部门,但也不是没有破绽可寻。今年(2010年)北京高考分数一公布,立刻出现了不少觉得实际分数与按标准答案估计的分数相差太过悬殊的考生。当然,这种情况每年都有,并且这些考生难免有主观倾向,可能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分数。然而,今年有几点令人惊奇。第一,按标准答案估计的分数与实际分数相差很大,一般在20分以上,最高为40分。据一项调查,有66%的人认为分数差距在20分以上。第二,不仅语文和英语等主观性较强的科目有此现象,在答案比较确定的理综中反而更为突出。据一项调查,有68%的被调查人认为理综分数差距最大。第三,这些抱怨分差过大的考生主要集中于西城区,其次是海淀区。第四,这些考生主要来自名校和重点中学,包括四中、实验中学和北师大二附中等。
从统计学的角度看,上述现象是一种“统计分布异常”。我们知道,如果只是考生自己的问题,在统计分布上应该是随机的,在各区县和各学校中即使不应相差不多,也不应有显著差异,更不应只集中于一两个区,或几所名校或重点中学;如果考生觉得分差较大是主观因素的话,这种现象更应该分布于语文、文综和英语,集中在理综就很反常。然而,如果我们假设有某个或某些人在其中采取了某种“理性行为”,这种统计分布异常也许就能得到解释。
为什么要集中于西城区和海淀区?因为这两个区是北京市名校最为集中、学生平均水平最高的两个区,具有丰富的“分数资源”。为什么集中于名校和重点中学?如果这个假设的人想做手脚,这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在名校和重点中学中,高分考生密度最高。为什么估分与实际分数相差较大?因为只有如此,张冠李戴和移花接木才有意义,三分五分显然不值得如此冒险。为什么集中于理综?第一,其实语文、文综和英语的此种情况也很多,只是考生们普遍认为主观性太强,不好判断,所以没有强烈地提出来;第二,理综是一个“分数资源”大库;第三,因为多年来不允许考生直接查卷。
当然,对于上述怀疑,高考主办部门也会提出反驳。如西城区和海淀区的考生自视太高,一旦出现挫折就容易抱怨。但这也只能说明这两个区抱怨者多于其他区,而不能说明抱怨过于集中于这两个区。高考主办部门也许还有其他辩解,但千言万语都不如一种做法更有效,即让高考答卷见见阳光。当然第一步,就是允许考生将分数与原始答卷进行核对。
今天政府改革的大趋势,就是透明,因为政府使用的公共资源是从人民手中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的,政府所做的事情就是为公众服务。政府最令人担心的事情,就是某些官员利用手中由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人民为了监督政府,政府为了取信于民,就要变得很透明。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财政透明,另一个方面就是信息透明。2008年5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高考答卷显然符合教育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定义,因而属于政府有义务公开的信息之列。
让高考答卷见阳光,不仅对考生有好处,能够保证社会公正,还对高考主办部门有好处,因为考生的怀疑未必都是正确的。让考生和家长查答卷,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还教育部门一个清白。当然,通过高考试卷的透明,也可能会发现一些作弊行为;社会可以通过对这类行为的惩罚净化高考主办部门,使之最终能够取信于民。
让高考答卷公开还有许多其他好处。当今天的高考生将来再与同学相聚,回忆难忘的高考岁月时,他们可以到当地的档案馆看看他们当初的高考答卷;当他们的孩子上学时,他们也可以领孩子去看自己当初的成绩,或者用自己的好成绩鼓励孩子,或者用自己的教训告诫孩子。到那时,高考答卷将不再像今天这么神秘,而是社会生活中一道让人难忘的色彩。
2010年7月9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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