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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司法哲学、司法政策与裁判方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2077
  • 作      者:
    孔祥俊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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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法学(民商法专业)博士。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和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任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已出版《法律方法论》(三卷本)、《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司法哲学与裁判方法》、《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反垄断法原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合同法原理》、《公司法要论》、《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等20余部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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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司法实践中,基本问题是根本性和终极性的,具体问题的不清晰往往最终要回到“原点”,追问到基本问题之上,在基本问题上刨根问底,寻求支持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司法哲学、司法政策与裁判方法》针对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司法哲学、司法政策及裁判方法,探索法官在裁判中适用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态度、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
  希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司法哲学、司法政策与裁判方法》可以为知识产权领域那些层出不穷的疑难复杂问题寻得解决之道,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提供思路方法指引,帮助您找到打开知识产权司法“门闩与暗码”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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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这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形,它如果不割裂自身就无法塞进任何现有的模子。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能够得到这位或那位法官赞许的选择,大多是由法官有关法律之目的、司法责任的功能等观念决定的;而这些目的和功能的问题属于哲学问题。”①这种“追求终极观念的理论”就是哲学。我在裁判中深刻地体会到,在裁判的方向模糊不清时,在相互冲突的裁判结论难以取舍时,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寻求司法哲学的支援,在司法哲学的导引下豁然开朗和觅得路径。如像公平正义这样的终极性法律和司法理念,看上去高度抽象和高高在上,在裁判中派不上用场,但实际上,在裁判中都可以转化为具体的裁判标准,决定裁判结果的最终选择。某些看似符合法律文义和法律逻辑的裁判选项,倘若与我们的公正感格格不入,我们当然要另辟蹊径,放弃这种选择。司法哲学是一种形而上的理念、意识或者思想,是司法中的“道”。它如影随形地融会于法律适用的过程之中,成为法律适用的灵魂和主导。当然,抽象地界定司法哲学的含义和边界,通常总难以令人满意,甚至有的哲人说:“不存在一个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哲学定义,再作不计其数的努力也无济于事”,但具体的描述倒是可以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帮助。司法哲学体现为司法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法律适用中可以具体化为法律观和法律方法论。
  法律的目的、价值、功能等基本问题,法官和司法的价值观,都可以列入司法哲学的范围,都可以指引具体的裁判。在裁决疑难案件时,往往会诉诸法律或者法理的这些“原点”,从中获得指引,在此基础上智慧地选择路径,获得答案。如卡多佐所说:“法律的产生、法律的成长、法律的功能和法律的目的,这些术语看起来普遍抽象,高高在上,漠视现实,无法引起法律探索者的兴趣。但相信我,事实并非如此。正是这些普遍性和抽象性,指导法律思维,左右法官意志,在平衡产生动摇时决定疑难案件的结果。大体说来,每个判决提出的问题其实都涉及一种有关法律起源和目的的哲学,这一哲学尽管非常隐蔽,实际却是最终的裁决者。它会接受一套主张,修正另一套主张,否决其他主张,甚至被作为终审法庭留意待用。它通常会显得支离破碎,未经系统整理。这一哲学帝国的臣民有时甚至意识不到它的存在。无论律师还是法官,在采纳这种主张或者放弃这种主张时,并不总能意识到正是哲学促使他面对某一主张时究竟前进还是后退。然而,驱赶它们的大棒就在那儿。”②
  亦如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长巴拉克所说:“在某些情况下,法官所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允许他在有限的选择中,根据自己的观点进行选择。法官应当如何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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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第一章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第一节 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现实性与目标性
一、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现实性
二、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目标性
第二节 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一、近年来的重要阐释
二、发挥主导作用的特性
第三节 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要求
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几项具体要求

第二章 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第一节 加强保护、分门别类与宽严适度
一、司法的政策功能与司法政策
二、宏观司法政策及其依据
三、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宏观司法政策的基本理解
一、加强保护是基本定位
二、分门别类和区别对待是基本方法
三、宽严适度是基本策略
第三节 涉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
一、强化利益平衡观念
二、强度与高度的协调统
三、权利保护、产业发展和信息传播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四节 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
一、适当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二、合理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
三、等同侵权的适当限制适用
四、确保有创造性的发明取得专利权
五、妥善处理专利与标准的关系
第五节 商业标识保护领域的司法政策
一、商标司法保护的十六字政策
二、最大限度地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
三、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司法政策
第六节 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政策
一、指导思想与政策取向
二、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定位
三、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
四、继续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规范化
第七节 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政策
一、一种有限的补充性保护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条主线
三、优先、补充与竞合的三重关系
四、原则规定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五、马达庆案阐述的反不正当竞争基本司法政策
第八节 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一、客体法定程度的差异
二、有期限限制与无期限限制
三、权利范围的严格限定性与边界延伸性
四、重合保护上的不同态度
……

第三章 疑难案件的审判思路
第四章 以创新的思路保护创新
第五章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创新
第六章 私权保护与公法调整
第七章 知识产权的功利性、政策性与道德性
第八章 私人产权与公共领域的关系
第九章 技术中立及侵权行为认定的关系
第十章 知识产权司法中的公平正义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司法的依法性与能动性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司法中的规则、裁量与平衡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司法中历史与现实的关系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司法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司法的差异性与统一性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的形式司法与实质司法
第十七章 余论:裁判的境界
附论:司法如何善待民意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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