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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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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海事行政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14109713
  • 作      者:
    郑中义编著
  • 出 版 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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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到目前,《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著作书系:海事行政法》是我国涉及海事行政法的唯一一部部门行政法著作。该书的较早版本曾于2007年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至今已过去了6年,期间国内外海事行政法规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对内容加以修改完善。2012年经申请,该书获得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得以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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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中义,生于1964年,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教授,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海上交通工程科学与技术、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为海上交通工程学科负责人,水上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及北极海事研究中心主任。校级知名航运专家人选、校级教学名师。出版《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编)、《船舶避碰决策》(著)、《船舶安全配员》(著)、《船舶与船员管理》(编)等8部专著和教材。负责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40余项科研项目,其中省部级以上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80余篇。所参加或承担的课题,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所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大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创造发明奖各1次;所参加的科研项目2次获得了大连市政府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奖;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2次获得日本邮船海事基金三等奖,获得日本邮船海事基金一等奖1次。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辽宁航海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次,获得中国航海学会期刊优秀论文三等奖1次。在长期的教学和科研中,曾获得交通运输部吴福一振华交通教育优秀青年教师、学校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光荣称号。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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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著作书系:海事行政法》主要内容包括:绪论、海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海事行政法律体系、海事行政行为、海事行政立法、海事行政许可、海事监督检查、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强制、海事行政诉讼、海事行政复议、海事行政赔偿、海事行政法制监督。
  《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著作书系:海事行政法》可作为高等院校教学用书,也可作为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自学等的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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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强制性。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与一般海事行政措施不同,海事行政强制执行是具有强制性的措施,它不是主观上的威慑力量,而是客观上的采取的实际手段。所采取海事行政强制执行的地方总是存在着应为而不为或应不为而为的情况,对此,海事行政机构可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执行性。海事行政强制执行的标的是对那些需要执行的,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以海事行政管理相对人逾期不履行海事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而海事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所要求的状态,两者有内在的联系。强制的目的在于执行。所以说执行性是海事行政强制执行的最本质的特征。正是由于这一特征,使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与其他海事行政措施区分开。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强制金,两者都是使违法人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但罚款是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而强制金是以相对人应履行义务的时间起每天加罚固定数额的货币,以罚款的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这也表明了强制金对同一违法行为可重复使用,而行政处罚则需要遵守“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2.海事即时强制的特征 
  (1)行政性。行政性是海事即时强制的最基本特征。它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而且只能由被授权的海事行政机构行使,是在海事行政管理中由于海事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危害或正在危害海事行政法律所保护的秩序,为了使海事行政管理活动顺利进行、尽快排除这种危害或防止危害事件的发生,而采取的行政法律行为。因此它是海事行政机构享有的,海事行政管理必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 
  (2)强制性。其强制性不同于其他海事行政措施,其实施条件并不以预选依法设定的具体海事行政义务为前提,或者有时是海事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或虽没有违法但其行为或状态将会或正在危及法律所保护的秩序,不管海事行政相对人有无过错而采取强制措施制止或预防危害法律秩序事故的发生或产生更大的影响,体现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 
  (3)即时性。这是海事即时强制最本质的特征,它体现为海事行政机构一经发现正在发生或将会发生危害海事法律秩序的事件就立刻采取制止或预防行为,使海事法律秩序不受冲击或将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海事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它在实施的程序上相较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不十分严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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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执法的原则
第三节 海事行政法的形式

第二章 海事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一节 海事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主体
第三节 海事行政相对人

第三章 海事行政法律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我国现行海事行政法律体系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我国拟建设的海事法律体系框架
第四节 我国主要海事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主要国际海事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海事行政行为
第一节 海事行政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 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及其分类
第三节 准海事行政行为及海事事实行为
第四节 海事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控制

第五章 海事行政立法
第一节 海事行政立法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立法权限划分
第三节 海事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节 海事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六章 海事行政许可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许可的原则
第三节 具体海事行政许可的种类及条件
第四节 海事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 海事行政许可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第七章 海事监督检查
第一节 海事监督检查概述
第二节 海事监督检查的性质
第三节 海事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方式

第八章 海事行政处罚
第一节 海事行政处罚的概念
第二节 海事行政处罚的原则
第三节 海事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第四节 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规定、权限及管辖
第五节 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六节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七节 海事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第八节 海事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探讨

第九章 海事行政强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外海事行政强制状况
第三节 海事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内容
第四节 赋予海事行政机构行政强制权的必要性
第五节 海事行政强制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章 海事行政诉讼
第一节 海事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诉讼范围和管辖
第三节 海事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四节 海事行政诉讼起诉与审理程序

第十一章 海事行政复议
第一节 海事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海事行政复议的范围及管辖
第四节 海事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五节 海事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六节 海事行政复议相关法规及法律文书
第七节 海事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章 海事行政赔偿
第一节 海事行政赔偿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节 海事行政赔偿主体
第四节 海事行政赔偿程序
第五节 海事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第六节 海事行政补偿

第十三章 海事行政法制监督
第一节 海事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第二节 海事行政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
第三节 海事行政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督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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