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差别待遇的起源: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运动
(一)国际经济新秩序运动与国际法体系的变动
从历史上看,虽然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国际关系的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对世界政治格局进行根本重塑主要应归于二战引发的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随着此类运动的持续推进,殖民主义者的殖民统治被彻底推翻,一大批新独立国家开始以平等的主权者身份登上了世界舞台,由此使国际社会的成员数量急剧增加。“去殖民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关系的格局。在联合国诞生后的20年内,其成员国的数量增长了一倍多,且继续增加至今天。”不过得指出的是,国际社会的快速扩容也使得世界空前异质化。对此,拉贾曼妮有一段深入的评论:“在20世纪刚刚到来之际,只有34个国家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但今天却有超过192个。社会成员从一小撮信奉共同基督教伦理的欧洲国家扩展到包括全人类,由拥有不同宗教、道德和政治说教及非均质的物质状况的民族组成。成员资格既包括殖民者又包括先前的被殖民者,以及‘文明国家’和‘非文明国家’。”
1.国际经济新秩序运动的兴起
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往往是法律秩序发生变化的前奏曲。国际社会在战后的异质化自然使当时的国际秩序及其维系支柱——国际法的包容性与公正性面临极大的考验。在联合国开始占据多数席位的新生国家很快就发现:新的国际(政治)社会并没有催生一种新的经济秩序,而是仍然为殖民主义遗留的传统经济秩序所笼罩和支配。正如杨泽伟教授指出:“战后国际经济秩序是殖民统治的产物,其核心就是发达国家居于垄断地位,以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不平等的国际贸易体系和国际金融体系为基础,控制和剥削发展中国家。”此种极不公正、极不平等与极不合理的旧秩序严重地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维持并进一步拉大南北发展落差。“殖民者与先前被殖民者之间的差距最终体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差距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经济差距毋庸置疑,而且差距正在加大。”此时,“新独立国家迅速意识到政治独立对于保障经济独立及对于其自然资源的控制是不足够的”,于是要求变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当它们随后意识到仍和殖民主义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传统国际法构成旧秩序的支柱时,便把矛头对准了当时的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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