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利的预后效果。国家间的利益纠纷,通常有着复杂的历史及现实原因,急于求成往往会把事情弄糟,因此,要有足够的耐心,不能操之过急。有时,把事情放一下并不是坏事,但应特别注意一定要把事情做“活”。“活”就意味着多种可能性的存在,对于一个崛起中的大国而言,立足长远并无不利。
由上所述不难看出,对国家间的利益纠纷,应力求和平解决,但这种涉及双方的事,在某些情况下并不以那一方的意志为转移,有时战争会成为一种不得不考虑的选择。
战争是要通过暴力将己方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但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彻底获胜的一方。因此,自有战争以来,军人们总是在不停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究竟如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这个问题_毛泽东给出的答案是“不打无把握之仗”,也许这是迄今为止人们所能想到的最为理性的万全之策。在具体落实时,可以区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在战略层面上,要遵循弱不伐强的规则。这可能是最富有争议而又最难以违背的规则之一。美国战略思想家约瑟夫·奈曾说过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不使敌国成为强国,不使强国成为敌国。我们不能从“实用”、“功利”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以美国之霸权尚需掂一下对手的分量,何也?因为胜算与得失:要使自己的胜算趋于最大而损失降至最小。在战争问题上,不计后果的意气用事是典型的“无算”,是用兵之大忌,智者不为。
二是在战术层面上,要懂得营造优势的规则。尽管我们并不好战,但如果大、小霸权把战争强加到我们头上,也没什么可怕,打就是了,要让对手从中学点儿做人和打仗的知识,学东西还是战争来得实在。当然我们目己也要费点脑筋,要善于在战略劣势的情况下营造战术上的优势,这是我军在过去常干的事。不过应注意,以往我军在营造战术优势时所强调的兵力倍数大等同于战斗力强的规则,在现代战场上已发生了变化,让位于“信息差”致“决策与行动差”再致“战斗力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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