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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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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意大利消费法典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6943
  • 作      者:
    胡俊宏, 雷佳译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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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胡俊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讲师。罗马第三大学“欧盟市场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罗马第三大学“欧盟市场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雷佳,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罗马第三大学“欧盟市场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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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意大利消费法典》是对《意大利消费法典》的翻译本。两位译者将意大利关于消费法方面的法律规范翻译成中文,便于我国学者和读者借阅和学习,对于相关方面的研究也是大有裨益的。
  《意大利消费法典》共分为六编,第一编是“总则暨立法宗旨”;第二编为“教育、信息、商业行为与广告”;第三编是“消费关系”;第四编是“产品安全与质量”;第五编是“消费者协会与诉诸司法”;第六编是“最后条款”。此外;《意大利消费法典》还包括与法典相关的六个附录,附录中规定了各种消费合同中的信息格式。
  通过此部译作,将意大利的消费法介绍到国内,对于我国的消费者法的发展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我国法律规范与国际接轨。同时,也有助于学者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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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行使撤销权应于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以回执挂号信的方式将书面通知发送至经营者所在地。亦可于同一期限内,经电报、电传、电子邮件与传真的方式发送通知,但须发送后四十八小时内以回执挂号信的方式确认通知;挂号信于法典或合同规定的不同期限内已交付邮局的,视为已发送。回执并非证实行使撤销权的实质要件。
  三、在要约或有关撤销权的信息中明确规定的,可在第一款中的期限内退回收到的商品即可,不必专门通知。
  第六十五条期间的起算
  一、对于商业场所外议定的远程合同或合同提案,行使第六十四条中撤销权的期限,依下列情形起算:
  (一)关于提供服务的合同,或者经营者事先向消费者展示或说明合同标的产品的产品供应合同,自签署包含第四十七条中信息的订购清单之日起算,在未预先准备订购清单的情况下,自接收该信息之日起算;
  (二)供应产品的合同,于经营者不在场时购买,或者展示或说明的产品种类不同于合同标的的,自产品接收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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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Introduzione

《消费法典》的编纂与意大利消费者
保护法的新近发展
立法依据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总则暨立法宗旨
第一条 立法宗旨及调整对象
第二条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条 定义

第二编 教育、信息、商业行为与广告
第一章 消费者教育
第四条 消费者教育
第二章 消费者信息
第一节 总则
第五条 一般义务
第二节 产品标示
第六条 必备信息
第七条 标示方式
第八条 适用范围
第九条 采用意大利语标示
第十条 实施
第十一条 产品营销中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罚则
第三节 信息的特殊标示方式
第一分节按计量单位标价
第十三条 定义
第十四条 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 按计量单位标价的方式
第十六条 免除
第十七条 罚则
第三章 商业行为、广告及其他商业宣传
第一节 总则
第十八条 定义
第十九条 适用范围
第二节 不正当商业行为
第二十条 不正当商业行为的禁止
第一分节误导性商业行为
第二十一条 误导性行为
第二十二条 误导性遗漏
第二十二条 之二海运费的误导广告
第二十三条 视为绝对误导性商业行为
第二分节侵犯性商业行为
第二十四条 侵犯性商业行为
第二十五条 诉诸干扰、强迫或不当限制
第二十六条 视为绝对侵犯性商业行为
……
第三编 消费关系
第四编 产品安全与质量
第五编 消费者协会与诉诸司法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二之二
附录二之三
附录二之四
附录二之五
附录二之六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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