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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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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9821
  • 作      者:
    王俊梅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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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俊梅,1974年出生,羌族,四川汶川人,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建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在《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及参与撰写各类著作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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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独立的民事没收制度是美国创设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独特性在于这种制度借民事之名而行“刑事”之实,之所以不同于刑事没收,在于它的实施独立于对人的刑事追诉程序和追诉结果,只要证明有关财物构成、起源或者来自于通过犯罪取得的收益,即可进行扣押、冻结或没收,正是基于民事没收的上述优点,这项制度作为一种与犯罪作斗争的有力措施,被日益广泛的应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打击犯罪的强有力工具有希望获得更为广泛的认同和应用。我国于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特别程序”一编中增设了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该程序为我国不经过刑事定罪而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同时因为相关条款规定得并不是十分详尽,诉讼中有的重要问题,如证明标准等事项甚至没有规定,这势必会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因此本研究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想,以美国民事没收制度为研究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我国增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本研究由绪论和六个章节组成,绪论中简要介绍了问题的提出以及相关专题的国内外研究状况;第一章为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历史发展,这一章笔者主要论述了民事没收制度的起源以及美国民事没收立法的发展概况;第二章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类型与特征,这一章笔者主要介绍了美国民事没收中的行政没收与司法民事没收两种类型,并简要介绍了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优缺点;第三章美国民事没收的实体性法律问题研究,笔者在这一章中详细论述了美国民事没收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并简要说明了美国民事没收的启动主体及适用理由;第四章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程序性法律问题研究,在这一章中笔者主要阐述了有关美国民事没收的程序性法律问题,文中主要分三节论述,一是美国行政没收的程序,二是不动产的民事没收程序,三是美国司法民事没收的程序;第五章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宪法性问题研究,在这一章中笔者主要研究了美国民事没收如何在美国宪法的框架下运行,笔者重点研究了美国民事没收与正当程序、美国民事没收与过度惩罚以及美国民事没收与禁止双重危险的关系;第六章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在这一章中笔者在研究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进行了分析,分别从该程序的特点、适用条件、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证明与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障等几方面阐述了修正案规定的不足及应当如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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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有利于挽回国家巨额经济损失
  实践中,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等涉案人员外逃后涉案财产也大量流落到国外。仅从贪污贿赂犯罪卷走的款物来看,据2005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离岸金融中心成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报告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多名腐败官员或其他人员逃往国外,带走了约500多亿美元资金,如果加上其他重大犯罪带到境外的款物,将会远远高于500亿美元。然而根据我国1997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当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无法到案时,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自动终止,尚未启动的诉讼程序无法启动。大量腐败犯罪、恐怖犯罪等类型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后,其犯罪所得的巨额财产无法追缴,造成国家的巨额损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的财政力量和经济建设能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立正好弥补了这个漏洞,意味着即使相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死亡,不能到庭受审,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只要查明涉案人员具有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产,就可以根据这一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并通过这一程序没收犯罪分子因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从而挽回国家巨额经济损失。
  (三)有利于增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2009年7月曾在人民网的《人民论坛》栏目撰文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是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的主要目的地。因为这些国家容易接纳外来者,逃往上述国家的贪官占了很大比例,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庆昌,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云南省证券公司原总经理陆海莺等。但由于司法理念和法律制度的差异,要将逃往这些发达国家的贪官引渡回国绳之以法却困难重重。即使是在通过国际司法协助追回资产的活动中,被请求国也往往要求请求国拿出生效的司法判决,而我国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死亡或者缺席无法对之进行审判,自然也无相应的生效判决,追回资产则难以实现。因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立,将有利于更好地开展与这些国家的刑事司法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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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第一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民事没收制度的起源
一、民事没收制度的起源
二、英国早期普通法中的没收制度
第二节 美国内战前的民事没收立法及判例
一、美国内战前民事没收立法概况及其主要内容
二、美国内战前民事没收的判例
第三节 美国内战时期的民事没收立法
第四节 美国内战后至禁酒令时期的民事没收立法及判例
一、美国内战后至禁酒令时期的民事没收立法
二、美国内战后至禁酒令时期的民事没收判例
第五节 20世纪末美国没收立法的快速发展
第六节 当前美国有关民事没收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有关毒品犯罪的民事没收法律规定
二、有关金融犯罪的民事没收法律规定
三、海关和移民法中有关民事没收的法律规定
四、《2000年民事没收改革法》
五、其他有关民事没收的法律规定
第七节 小结

第二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类型与特征
第一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类型
一、行政没收(administrative.forfeiture)
二、司法民事没收(judicial civil forfeiture)
第二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特征及优点
一、对物不对人
二、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
三、较轻的证明责任
四、没收的财产不限于某一确定的犯罪案件的财产
五、可以没收第三人的财产
第三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弊端
一、有重复起诉的嫌疑
二、提出民事没收诉讼有期限的限制
三、可能造成刑事调查信息的泄露
四、民事没收只限于没收可以追溯到犯罪的财产
五、胜诉的权利申请人可以要求政府为其支付律师费用

第三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实体性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适用对象
一、美国民事没收的适用对象
二、美国民事没收适用对象中的相关概念
第三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启动主体
一、美国行政没收的启动主体
二、美国司法民事没收的启动主体
第四节 美国民事没收的适用理由
一、美国内战前适用民事没收的理由
二、美国当前适用民事没收的理由

第四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程序性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美国行政没收的程序
一、有关送达没收通知(notice)的规定
二、权利申请人提出申请(filing a claim)的程序
三、行政没收的司法审查
第二节 不动产的民事没收程序
一、18 U.S.C.§985的适用范围
二、对不动产适用民事没收的方式
三、对不动产提起民事没收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措施
四、不动产民事没收诉讼提起的步骤
五、政府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美国司法民事没收的程序
一、司法民事没收诉讼的提起
二、司法民事没收诉讼的管辖
三、司法民事没收诉讼中权利申请人(第三方)的诉讼资格
四、司法民事没收诉讼的证明
五、无辜所有者抗辩(the innocent owner defense)

第五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宪法性问题研究
第一节 美国民事没收与正当程序
一、被没收财产所有人是无辜所有者
二、财产被扣押前的告知权和听证权
三、财产被扣押后的告知权
四、财产被扣押后政府提出民事没收诉讼的期限
第二节 美国民事没收与过度惩罚(excessive fines)
一、问题的提出
二、“总体不相适应”标准的确立
三、“总体不相适应”标准的发展和适用
第三节 美国民事没收与禁止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

第六章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概述
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增设的背景
二、新增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意义
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特点
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理解
第二节 美国民事没收在适用范围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一、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不是十分明确
二、美国民事没收制度中有关没收适用范围的规定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节 美国民事没收在适用对象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一、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对象规定的不足
二、美国民事没收制度中有关没收适用对象的规定
三、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节 美国民事没收在审判管辖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第五节 美国民事没收在证明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一、在证明对象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三、在证明标准方面对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示
第六节 美国民事没收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障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一、公告程序方面的启示
二、权利救济程序方面的启示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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