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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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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裁判要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0622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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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工具箱系列2: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裁判要旨(第2版)》涵盖综合、物权、合同、担保、侵权、婚姻、收养、继承八类84件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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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 [耕地占用补偿]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
  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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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缩略语对照表
重点法条索引表
一、民法通则
二、物权法
三、合同法
四、担保法
五、侵权责任法
六、婚姻法
七、收养法
八、继承法

一、综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1-8条)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9-15条)
第二节 监护(第16-19条)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20-25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26-29条)
第五节 个人合伙(第30-35条)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36-40条)
第二节 企业法人(第41-49条)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第50条)
第四节 联营(第51-53条)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第54-62条)
第二节 代理(第63-70条)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71-83条)
第二节 债权(第84-93条)
第三节 知识产权(第94-97条)
第四节 人身权(第98-105条)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06-110条)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111-116条)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第117-133条)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134条)
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135-141条)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142-150条)
第九章 附则(第151-1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公布2012年8月、31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年10月28日)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其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
……
二、物权
三、合同
四、担保
五、侵权
六、婚姻
七、收养
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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