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克拉克则用动态的观点系统分析了竞争过程,从而形成了有效竞争理论。因此有效竞争理论是现代竞争理论的真正开端。他用有效竞争代替了可行性竞争。不仅是个人观点的一个重大转变,而且也标志着传统静态竞争理论的结束、现代动态竞争理论的产生。
前面曾指出,传统静态竞争理论的一个根本缺陷是把技术进步、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等竞争的动态因素作为既定不变的外部数据,因此,他们仅仅说明了竞争过程的最终状态,而不能阐明竞争过程如何实现技术进步和产品、市场以及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而这只能从竞争过程本身,即从其内部得到解释。在克拉克之前的可竞争市场理论中,完全竞争虽然是不可实现的,但仍然是所追求的理想模式。
克拉克试图说明竞争本身不是一个静止的最终状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所谓有效竞争就是由“突进行动”和“追踪反应”这两个阶段构成的一个无止境的动态过程的竞争。竞争的这种动态性质,推动了社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①它包括下述几方面的基本内容:
(1)竞争作为动态过程是经济主体独立行动的一种方式,其目标是实现利润增长或避免利润下降;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是自由的,消费者选择也是自由的,这样才能形成相互刺激的竞争关系。
(2)竞争过程的“突进行动”阶段是由先锋企业首先进行创新,运用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开发新市场、实行新的生产组织形式,从而获得“优先利润”,在竞争中占据市场优势地位。接下来的“追踪反应”阶段是与这些先锋企业处于竞争关系中(既包括同类产品竞争,也包括不同产品间的替代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做出反应,开始模仿和追随先锋企业的方式,以求分得一份优先利润,或者避免自身的利润下降。
(3)先锋企业获得的优先利润,不仅是保证竞争动态过程的前提,而且也是动态竞争过程的结果。利润的均等化过程不应像完全竞争模式所设定的那样迅速实现,而是要保持足够的时间,以便为模仿反应的企业提供适度的刺激。
(4)市场不完善因素既是创新竞争行为和模仿反应竞争行为的前提,也是其活动的结果,它们成为动态竞争过程实现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市场不完善因素包括:产品的差异性、市场不透明性、缺乏可预见性以及适应速度的“时间长度”,这些市场不完善因素或垄断因素,不仅不会影响竞争的强度和广度,反而使竞争更为有效,因为它们可以促使企业不断创新,实现经济技术进步。①这一点构成了克拉克有效竞争理论与传统静态竞争理论的根本区别。
克拉克承认,竞争过程中在一段可以自由反应时期内存在垄断的市场地位是必要的、合理的。这一观点也常常引起人们的批评和误解。事实上,必须严格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的垄断现象,一种是严格意义上的非效率垄断,它是由企业间相互勾结串通来协调市场行为,或者依靠独占及非经济因素形成的市场权力。另一种是效率垄断,它是由于企业创新形成的市场优先地位,它可以使创新企业获得优先利润,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垄断地位。但它不是长期不变的,随着模仿过程的普遍化,原有的垄断地位也随之消失。传统静态竞争理论,把这两种垄断现象不作区分,都视为实现竞争均衡的干扰因素,而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则把后一种垄断视为动态竞争过程本身不可缺少的因素。没有这种垄断,就不会促使企业创新,就不能实现技术进步。②
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综合了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和熊彼特的动态竞争等理论,它不仅吸收了不完全竞争、熊彼特动态竞争理论等的创新之处,又保留了完全竞争所体现的反垄断价值,即现实竞争存在改进之处,是最接近于现实的理论,可以为现实反垄断等公共政策提供可靠的指导。
竞争是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经济学也发展了众多的竞争理论。最为基本的是完全竞争理论,完全竞争模式与垄断模式的比较也论证了反垄断的必要性。但完全竞争只是一种抽象,完全脱离了现实,根本不足以成为反垄断的理论指导。针对完全竞争理论的不足,熊彼特、哈耶克等发展了更为符合现实的动态竞争理论,然而他们又忽视了伴随于竞争的垄断问题,所以最多是为反垄断提供参考性的意见,但还不足以成为反垄断的指导理论。初步为反垄断提供理论依据和可操作性框架的是克拉克开创的有效竞争理论,但其属于比较原始的状态,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缺陷,而且实践中的应用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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