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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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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8551
  • 作      者:
    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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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简称阳光财税,是国内首家税收筹划事务所,中国财税咨询品牌机构。
  著名税收筹划实战专家蔡昌博士担任首席顾问,咨询团队拥有执业资格人员20余名,均操作过大型项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自成立以来,已经为全国上千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成功的税收筹划、税务顾问、企业培训等专业服务。服务过的房地产代表企业有:北辰置地、碧桂园、富力地产、侨鑫集团、天润集团、四川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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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房地产智库: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手册》特点:
  最全面 收录房地产行业全部法律 一网打尽
  最同步 政策均为最新颁布或修订 高枕无忧
  最方便 以房地产开发流程为主线 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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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房地产智库》系列丛书内容权威,理论与实务并重,在指导房地产企业总裁、高管人员、财务经理等房地产实操人员的同时,也能够作为政府财政、税务机关的参考。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 长刘桓
  
  《房地产智库》,涵盖房地产业的十个领域,是一部房地产业的百科全书,可谓房地业的《孙子兵法》,对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学习、研究、应用定有很大帮助。
  ——诺亚信创投公司投资总监 王建红
  
  《房地产智库》,案例举要,深入浅出,是房地产企业提高财技的方法论与实操指南。国内房地产税务繁多,筹划是否得法关乎企业命脉。
  ——地产中国网总编辑 谢红玲
  
  《房地产智库》是一套不可多得的著作,内容深入浅出,理论广泛且联系实务操作,读起来收获颇多,如沐春风,房地产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管值得拥有!
  ——佳兆业地产财务总监 董军红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房地产智库》丛书以大量经典的案例,精辟的剖析了实务操作技巧,政策依据充分,实战经验丰富,是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良师益友。
  ——汇源果汁房地产财务总监 秦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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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四十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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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篇 中国房地产法律体系
一、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二、房地产开发用地
(一)土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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