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男,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财税法论丛》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创设学术网站”中国财税法网”和“中国税法网”。
出版个人学术专著5部、二人合著4部、主编27部,共计约50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20余项国家级或部级课题。
2006年10月31日给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讲授法制课《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对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进行了理论分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通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专家稿)》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专家稿)》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
担任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加入WTO后中国税收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中方专家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总署项目—中国税收基本法律研究“专家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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