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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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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社保福利法律全书:五险、一金、工资、劳保:实用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51840
  • 作      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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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社保福利·法律全书:五险、一金、工资、劳保(实用版)》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为主线,突出“实用”的特色,穿插重点法律导读、重点条文解读、重要文件解读、实用图标、地方政策文件等内容,以期为本领域相关读者提供最为全面、实用的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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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我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领域被法律所规范,越来越多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建,法律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每个人都自觉不自觉地生活在法律的规范范围内。为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类专题法规学习、了解、查询的需求,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了这套“热点领域法律全书(实用版)”。《社保福利·法律全书:五险、一金、工资、劳保(实用版)》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为主线,突出“实用”的特色,穿插重点法律导读、重点条文解读、重要文件解读、地方法规政策等内容,以期为各领域相关读者提供最为全面、实用的法律信息。
  (一)全面收录各类法律文件,涵盖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的各个方面。
  《社保福利·法律全书:五险、一金、工资、劳保(实用版)》全面收录了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的核心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各层级法律文件,内容细分为综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九个部分,各部分下又根据业务性质划分诸多小类,内容翔实丰富。
  (二)特别收录地方法规、政策,为各地读者查询本地文件提供便利。
  《社保福利·法律全书:五险、一金、工资、劳保(实用版)》特别收录了部分省市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突出“实用”特色,附加更多配套内容。
  为帮助读者全面、深入理解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相关重点法条、重点文件,本书附加以下实用内容:(1)对重点法律法规附加导读,介绍该法律文件的大致内容;(2)对核心法律文件逐条解读,详细介绍法律适用的要点、法律规定的原由、重点词句的理解等;(3)对重点文件附加官方解读,选取重点政策发布时的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内容并加以编辑,向读者详细介绍重点文件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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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二十条八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一_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对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身份以及确认申请书真实性的相关书面材料。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包括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日期。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申请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属于本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情形的,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四)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的期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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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社会保险综合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失业保险
六、生育保险
七、公积金
八、工资福利
九、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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