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银行卡民事纠纷法律适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907920
  • 作      者:
    侯春雷著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收藏
作者简介
  侯春雷,副研究员,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师从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
展开
内容介绍
  《银行卡民事纠纷法律适用(理论·案例·适用)》对银行卡的民法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讨论,对现实出现的案例进行了总结与归类,并针对各类不同的纠纷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法律适用方案,为银行卡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思路。这一专著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法学的优秀成果,在银行卡民法责任研究领域尤其独树一帜。相信《银行卡民事纠纷法律适用(理论·案例·适用)》能为银行卡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促进银行卡民事纠纷的更好解决。
展开
精彩书评
  本书对银行卡的民法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讨论,对现实出现的案例进行了总结与归类,并针对各类不同的纠纷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法律适用方案,为银行卡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思路。这一专著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法学的优秀成果,在银行卡民法责任研究领域尤其独树一帜。相信本书能为银行卡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促进银行卡民事纠纷的更好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奚晓明
  
  本专著的出版,将对我国银行卡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理论素材与研究成果,必将为银行卡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指导,具有较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梁慧星
展开
精彩书摘
  在买方主张诈欺撤销授信契约的案例中,对于授信人主张其属第三人诈欺且无该当要件之主张,实务见解认为,授信契约如系由卖方代为或买方抱持卖方与授信人乃同一主体或卖方为授信人所信赖之人的印象时,卖方之诈欺行为即为授信人之行为。此说明虽强调买卖契约与授信契约在经济上的一体性,但因诈欺要件之严格性,卖方之诈欺行为与授信契约之成立的因果关系等,使此说之理论适用范围受到限制。
  与上述理论架构同时并行的另一思考方向则为,以缔约上过失的理论为根据。其主张对授信人课以说明授信契约之本质的附随义务,同时,配合以卖方为履行辅助人或授信人与卖方之主体一体性,以之决定授信人之责任。
  在前述理论架构发展的同时,也有以诚信原则为根据之实务见解。在一个因卖方破产使得买方无得请求瑕疵修补的案例中,判决旨称“将经济上处于一体关系之交易,以契约书分离为买卖契约与消费借贷契约,并由贷与人自身主张因此而生对贷与人有利之效果,乃有违诚信原则。盖法不允许将被分离之买方的立场置于较未被分离之状态更为不利之立场”。此判决将经济上一体性与诚信原则结合之判断,确立了一般条款之有用性,并奠定抗辩接续问题适用一般条款之正当性。其后之判例发展因袭经济上一体性之法理,更进一步地确立了客观一体性与主观一体性之判断标准。之后,德国政府1979年制订关于融资性分期付款交易与中介之法律草案时,已将判例所确立之法理的内容反映于关于抗辩接续的规定中,但是由于业界代表强烈反对,在此情形下,关于融资性分期付款交易之规制直到1990年《消费者信用法》的制订。该法规定,对于授信人允许买方延缓清偿之期间在三个月以上的,消费者基于买卖契约与信用供与契约被评价为经济上属一体的买卖契约信用供与契约结合之交易,就得对卖方拒绝自己之给付的权限内,得拒绝清偿信用供与额。但买卖价格未逾400马克与变更契约者不在此限。信用供与人于准备或缔结使用供与契约时,利用卖方之协助者,尤具经济上之一体性。
  ……
展开
目录
序一
序二
导言

第一章 银行卡概述
第一节 银行卡的概念与功能
第二节 银行卡在各国的发展现状比较
第三节 银行卡法律制度分析

第二章 银行卡交易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一节 银行卡交易的主体与交易流程
第二节 银行卡交易之法律关系的架构
第三节 发卡人与持卡人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POS交易中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 POS交易中持卡人与特约商户的法律关系
第六节 发卡人与收单机构的法律关系
第七节 银行卡交易其他法律关系
第八节 信用卡法律关系之间的独立性与持卡人抗辩权的接续

第三章 银行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一节 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与现状
第二节 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第三节 银行卡消费者保护的民事权利体系
第四节 银行卡消费者保护中的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分配的特点
第五节 与消费者保护有关的损害赔偿

第四章 银行卡民事纠纷类型及其程序性问题
第一节 银行卡民事纠纷的类型
第二节 银行卡的刑民交叉问题
第三节 涉外管辖与法律适用

第五章 银行卡持卡人与发卡人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银行卡合同
第二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信用卡透支纠纷
第三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服务价格纠纷
第四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支付终结纠纷
第五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委托代扣款项纠纷
第六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错误划拨的纠纷
第七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ATM机错误纠纷
第八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商品质量等纠纷
第九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服务质量纠纷
第十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冒名存款纠纷
第十一节 发卡人与冒领信用卡持卡人之间的纠纷

第六章 银行卡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个人信息权纠纷
第二节 持卡人与发卡人的信用权纠纷
……
第七章银行卡未经授权使用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银行卡其他民事纠纷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银行卡民事纠纷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建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