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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房地产调控法律政策文件汇编:含“新国五条”及地方细则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5009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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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2010年4月的“国十条”、2010年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物“新国八条”。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新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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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包括征收土地、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2)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等;(4)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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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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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

部门规章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2月15日)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
……
司法解释
中央及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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