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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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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949524
  • 作      者:
    赵书波著
  • 出 版 社 :
    文化艺术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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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研究》包含引言及结论一共六个章节。第一章从探讨美术作品法律属性切入,论述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第二章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纠纷中的问题。第三章借助“制度的经济分析”、“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合约失灵”和“法的有效性”理论,追溯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困境出现的原因。第四章提出加强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主要是明晰权利界定、行业协会与政府干预的互动以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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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五羊石像”雕塑作品系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被告将对“五羊石像”拍摄的成果作为下属超市的宣传装饰画,不会影响著作权人对该雕塑作品的正常使用,没有对该雕塑作品的价值产生不良的影响,没有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故这种使用作品的方式,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另外,被告虽然没有在装饰画上指明“五羊石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具体情况,但这主要是因为使用方式限制的原因,同时也不会使社会公众对“五羊石像”的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等信息产生歧义。因此,被告的行为没有侵犯原告尹积昌、陈本宗、孔繁伟的署名权。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推理过程如下:被控侵权行为发生在现行《著作权法》施行以后,因此,可依照现行《著作权法》处理被控侵权行为。关于被告将拍摄的“五羊石像”雕塑作品的照片制作成图片使用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1.“五羊石像”雕塑矗立在广州市越秀公园的五羊仙庭景区内,而越秀公园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园,因此该作品属于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本案被告以摄影的方式复制放置在公共场所的“五羊石像”雕塑符合上述规定,应属于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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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研究缘起和目的
二、研究概念的界定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六、本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一章 范围:美术作品作者的财产权益
第一节 美术作品的含义
一、美术作品的概念
二、美术作品的外延
第二节 美术作品的属性
一、美术作品原件是作品的核心价值
二、美术作品复制品可满足视觉审美需要
三、署名影响美术作品的价值
第三节 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
一、作者基于美术作品原件的财产权益
二、作者基于美术作品造形的著作财产权益
三、作者基于署名权的财产权益

第二章 问题:美术作品作者的财产权益纠纷
第一节 美术作品原件产权纠纷
一、历史遗留的作者财产权问题——以刘春华《毛主席去安源》五案为例
二、壁画毁坏问题——以“壁画《赤壁之战》被毁案”为例
第二节 侵犯美术作品著作财产权问题
一、对复制权的侵犯——以陈湘波诉娃哈哈酒店案为例
二、外观专利与著作财产权冲突问题——以《孔雀舞》剪纸案为例
三、企业商标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以“三毛”漫画形象案为例
四、美术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界定——以广州《五羊雕塑》案为例
第三节 美术作品“冒名”造假问题
一、拍卖“冒名”美术作品——以吴冠中《毛泽东肖像》、《池塘》两案为例
二、制作销售“冒名”作品问题——以范曾诉盛林虎以临摹品冒充原作案为例
三、美术作品鉴定问题——以珠海“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假画风波为例
四、美术作品“被出版”问题——多起名家“冒名”假画册案例

第三章 原因: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制度的无效率
第一节 分析工具:制度的经济分析
一、几个基本概念:交易成本、最大化、均衡、效率
二、产权的初始界定
三、制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
四、制度的“需求一供给”分析
第二节 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初始界定不清
一、受政府部门委托创作的革命或公益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
二、为行使著作财产权而保护美术作品原件完整的权利
三、基于美术作品“冒名”的财产权益界定
第三节 美术作品交易市场规制制度不健全
一、美术作品交易市场出现“市场失灵”
二、政府治理“市场失灵”时出现部分“政府失灵”
三、美术作品交易市场中出现“合约失灵”
第四节 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救济制度的无效率
一、美术作品作者维权的高成本与侵权者侵权的低成本
二、对美术作品侵权予以刑事处罚的难点
三、美术作品相关案件在民事审判中的困境

第四章 对策: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制度的创新与变迁
第一节 明晰相关权利的界定
一、美术作品作者著作财产权对所有者原件物权的合理制约
二、美术作品基于商品属性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美术作品版权交易之上的产业化运作
一、畅通美术作品版权使用许可制度
二、建立美术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节 完善美术作品交易市场的行业自治与政府干预
一、成立非政府画廊行业协会
二、发挥税收的监管与引导作用
第四节 建立多元的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纠纷解决机制
一、诉讼外解决
二、诉讼解决
结论
一、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的特点
二、我国美术作品交易中的作者财产权益纠纷问题
三、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纠纷的原因
四、加强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的对策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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