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征收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土地征收
一、土地征收
二、土地征收的特征
第二节 公共利益概说
第二章 土地征收法的原则
第一节 公共利益的需要原则
第二节 程序原则
第三节 事前足额补偿原则
第四节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原则
第三章 土地征收关系当事人
第一节 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
第二节 土地征收人
第三节 征收法律关系的相对人——征收申请人、被征收人
一、征收申请人
二、被征收人
第四节 征收关系人
第四章 土地征收的对象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征收
一、土地所有权的征收
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征收
第二节 被征收土地上构筑物、改良物、青苗的征收
一、构筑物、改良物所有权的征收
二、临时建筑物所有权的征收
三、土地上违法、违章建筑物征收
四、土地上农作物、青苗的征收
第三节 他项物权的征收-用益物权的征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征收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征收
四、地役权的征收
五、特殊物权的征收
第五章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说
第一节 正当补偿说
一、完全补偿说
二、适当补偿说
第二节 土地征收的事先补偿说与借鉴
第六章 土地征收补偿
第一节 土地征收补偿的质和量
一、征收补偿权利內容和范围的认定
二、非财产性损失的补偿
第二节 征收补偿的方式
一、货币方式补偿
二、替代补偿
第三节 征收补偿标准、计算时点与支付
一、土地征收补偿金的计算
二、其他损失的补偿金的计算
三、土地征收补偿算定的时点
四、征收补偿金的计算与支付
第四节 土地征收安置补助
第七章 土地征收的程序理论
第一节 土地征收程序的一般含义
一、土地征收的正当性程序
二、征收程序的阶段范围
第二节 征收程序的价值功能
一、征收程序的公开透明性
二、确保征收参与人的平等性
三、确保征收阶段时序展开的合理性
四、征收救济程序的有效性
五、征收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第三节 我国现行法上的土地征收程序
一、农地转用审批和征地审批手续
二、现行土地征收的程序规定及实践
三、现行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題及学者观点
第八章 域外法及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比较
第一节 法国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概述
一、行政阶段
二、司法阶段
三、特别程序
第二节 德国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概述
一、征收申请人
二、征收决定作出
三、行政征收裁决的执行
四、执行回转
第三节 日本土地收用法律程序概述
一、调查报告的编制
二、裁定程序
三、补偿的请求与裁定
四、申诉和诉讼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概述
一、申请许可、举行公开听证会程序
二、调查勘探程序
三、事业主管机关的核准
四、通知与公告
五、公平补偿
六、权利人的权利救济
七、征收的完成、征收的撤销
第九章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的应然规制
第一节 征收前置程序
一、用地项目的审批程序
二、用地项目的审批机关和程序
三、公益项目用地申请、受理
四、农用地转用的申请、审查、批准
五、拟被征收土地及附着物的实地调查
六、土地征收“预公告”和标的保全
七、征收项目的公益性认定程序
第二节 土地征收的申请与核准门
一、征收申请的核准主体
二、征收申请的审核
三、征收补偿款的预存
四、土地协商价购劝告
五、征收申请批准
第三节 征收决定的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土地征收决定的实施
第一节 征收决定的实施主体
第二节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与实施
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与裁决
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与公告
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转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给
第四节 征收决定无效的法律效果
一、征收核准决定的无效后果
二、土地被征收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三、征收标的物的危险负担
第五节 使用权的买回权
第十一章 紧急征用补偿与程序
第一节 启动紧急征用程序的公益性事件的范围
第二节 紧急征用的主体
第三节 紧急征用的程序
第四节 紧急征用补偿金的确定与支付
第十二章 土地征收救济程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现行救济程序制度
一、现行法律中的救济途径、救济方式欠缺
二、行政裁决范围狭窄
三、司法救济程序难以启动
四、司法救济效率低、成本高、胜诉难、效果差、执行难
第三节 救济渠道的拓展、救济方式完善
第四节 土地征收中的司法救济
第十三章 违法征收土地的国家赔偿制度
第一节 土地征收国家赔偿制度概说
第二节 征地过程中的违法类型
第三节 国家赔偿的救济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法(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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