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房屋征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同月21日公布、施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在制定中.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征收补偿条例,首先应当全面了解并且深入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流程.以前的拆迁和征收活动中,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的口号下,对于相关行政案件不作严格的依法审判的情况是不可能持久的。伴随国家的法治进步,行政征收的每个前置要件和每步操作流程终究将面临严格的司法审查程序。地方政府及征收管理部门的法律风险客观存在,这就给行政机关提供了新的课题;另一方面,被征收人等行政相对利害关系人的维权意识的高涨,对实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从事征收工作的人员首先应当对征收业务的流程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探索实务工作的切人点。
以下分别从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搬迁执行及原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监管四个方面对相关流程加以细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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