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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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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商法与经济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6394
  • 作      者:
    刘安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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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政法英杰司考通国家司法考试教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核心考点精讲:商法与经济法》是由我及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强化实战经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
  《政法英杰司考通国家司法考试教材·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核心考点精讲:商法与经济法》具有以下特点:
  1.突显讲义。集政法英杰名师多年司考辅导经验的名师讲义,突显各学科的理论重点,紧扣司考大纲,集中高频考点,强调重点,突破难点,解析疑点,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方向性,帮助学员在较短时间内把握命题思路,建立学习框架,夯实理论基础。
  2.浓缩考点。我们将历年真题作了深刻的剖析,浓缩教材,解析重点,解惑难点,探讨疑点,助考生全面掌握命题趋势及司考真谛,又快又好的达到复习效果。
  3.名师精炼。通过对真题和习题的逐一评析,让考生体味司考之特点,准确把握命题的风格、题型及各个学科所占比例,巧妙破解陷阱;全面掌握解题技巧,剖析出题目的,从而加强应试能力。
  4.易混易错。将历年考题进行分析,对容易出现混淆、易错的试题择编出来,适用于中期复习;抓住命题规律和出题要点,避免应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5.历年真题,重点法条,司法解释通讲。旨在破译命题规律,透析2013年司法考试命题方向,司法考试唯有年年有新意,才能考倒人,也才能真正的选拔出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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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5.禁止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的行为,属于证券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应当严厉禁止。
  内幕人员,是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具体包括:(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募信息的人员;(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结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具体包括:(1)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公开的、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人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6.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制造虚假信息、虚假价格,诱导或者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投资决定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交易市场。
  7.禁止虚假陈述、信息误导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编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8.禁止欺诈客户
  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投资者真实意愿、损害其利益的行为。行为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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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前言

上篇 讲义
下篇 考点精讲

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七章 保险法
第八章 海商法

经济法
第一章 竞争法
第二章 消费者法
第三章 银行业法
第四章 证券法
第五章 财税法
第六章 劳动法
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第八章 环境保护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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