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有鉴于澳门楼价持续攀升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中低价的楼宇,澳门特区政府颁布第7/2007号行政法规,中止了置业投资居留的规定,不再向在澳门购买不动产者批出《居留许可》。中止了置业投资居留的规定后,虽然澳门的楼价并没有因此而下跌,但置业投资居留的取消,对楼价的上升的确减少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除此以外,新的投资居留制度重新订定了对人的适用范围,使更多的管理人才可获准在澳门居留,有利于澳门经济的发展及企业管理素质的提升。
澳门作为一个以娱乐、休闲为龙头产业的国际城市,游客的持续增长,大量娱乐、休闲场所的开业,使澳门近年来一直处于人力资源不足的状况。从一般的服务业、建筑业人才,到管理人才均有所欠缺。澳门现时有输入外地劳工的制度,但按一般理解,以此制度输入的应为基础的劳动力,对于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的输入,澳门则一直欠缺专门的制度,一些优秀人才,例如大学的教授、企业的管理者及其他高素质人才的输入,很长的时间内均只能引用“外地劳工”输入制度,相关人士难以取得澳门特区的居留许可,在澳门难有扎根的机会。即使新的投资居留制度颁布后,管理人员申请在澳门居留亦须先符合获本地雇主聘用的条件。
但是,邻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早于2006年就颁布了“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通过对申请人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语文能力及家庭背景进行计分,只要符合计划中订定的标准,无须事先获雇主聘用也可获发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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