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一等伤残军人、转业来到省监狱的孙日成说:“现在四监区就是原来关押反革命犯的车间。在那次清理中,不够罪行的罪犯该撤就撤,该放就放。有个生产队长杀个牛就判了刑;还有个原机床二厂的工人,偷了根电线,就来劳动教养了。情况在清理中都做了相应的处理。反革命犯人,改造态度好的可以减刑,不好的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改造。过去搞生产,干部加班有加班费,罪犯加班,伙房就给下点面条,后来不下面条了,把钱领出来买高价的小饼,买点肉,吃了以后,罪犯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一根五百千瓦的发电机大轴,原来五个班的工作量两个班就能完成。搞形势教育时,我带领罪犯参观百货大楼、参观牛旺庄生产大队,都起到了教育作用……”
老狱政科长张正民清晰地记得关押改造外籍罪犯的情景:“在正觉寺街老监狱的最深处,有一个独立院落,关押过一批批不同国籍的外籍犯。有日本的、韩国的、俄罗斯的。单独居住,一人一个房间。他们饭食自做,供给标准比其他罪犯高,同时为他们配备翻译,不安排他们劳动,每天学习为主。外籍犯所犯罪行大都是间谍罪,刑期一般都在十年以上。‘文革’期间把外籍犯全部释放回国,我记得最后一名外籍犯是韩国人:从海阳登陆的特务任龙仁。对外籍犯的管理教育是省公安厅一处一科直接领导、具体管理,生活上则是我们负责的。主要指导思想是通过教育管理,启发觉悟,转变思想,变与我为敌为与我为善,释放回国后,不再敌视我们,还到处宣传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劳动生产是改造罪犯的手段和载体,山东省监狱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组织罪犯从事制鞋、做服装、五金件、电机等等,对外分别称为生建鞋服厂、生建电机厂。负责过监狱生产工作的老人陈希俊说:“从建厂到1965年,我们生产过很多产品,从鞋服、五金用品、汽车配件到变压器、暖气片,甚至汽车,经历了一系列的艰苦探索。1959年正式生产发电机,第一台用的是废铁皮,那时购不到矽钢片,只能用火把铁皮烧软了再仔细敲平来代替。那台整整做了半年,之后又做了50多台八千瓦的发电机,一直受到用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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